下月5日起,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重徵
新京報快訊(記者 吳婷婷)時隔一個月,國內航空公司將於2月5日開始恢復徵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1月28日,記者獲悉,去哪兒網等部分機票代理已收到祥鵬航空、西藏航空、東航、西部航空等國內航司的郵件,將於下月開始恢復國內航線的燃油附加費徵收。
從通知來看,此次徵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的標準為,800公里(含)以下航線收取1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線20元。
如果乘客在通知生效前購買機票,而後改簽,怎麼辦?據去哪兒網機票業務負責人介紹,如果乘客在2月5日前購買了一張2月10日出行的機票,即使乘客2月9日改簽,只需按照航司規定支付改期費用即可,不用收取燃油附加費。
此次恢復徵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與近期國內航空燃油價格上漲有關。
2018年6月5日,航空公司恢復徵收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此後不到一年時間裡,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經歷三次上調。而後自2018年12月5日開始下調,直至2019年1月5日,航空公司暫停收取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2021年11月5日,因航油價格上漲導致國內航空公司再次徵收燃油附加費後,於今年1月5日起暫停徵收。
新京報記者 吳婷婷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