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制改革步入深水區,中介機構角色如何重新定位?怎樣釐清責任邊界?看業內熱議
近日,證券時報舉辦“2021中國證券公司年會暨中國證券業投資銀行高峰論壇”,在主題為“中介機構勤勉盡責與責任邊界劃定的探討”圓桌論壇環節上,來自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人士進行深入探討。
圓桌議題:
中介機構勤勉盡責與責任邊界劃定的探討
圓桌嘉賓:
王炳全 招商證券投行委副主任、股權業務負責人(嘉賓主持)
任 鵬 國金證券上海證券承銷保薦分公司總經理
王承軍 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總經理
吳 桐 德邦證券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
鄧曉明 漢坤律師事務所顧問
註冊制實施後,中介機構的工作內容和職業理念都發生變化,如何看待中介機構責任變化;中介機構是否具備註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
▲王炳全 招商證券投行委副主任、股權業務負責人(嘉賓主持)
對此,王承軍表示,目前中介機構理念有所欠缺,與目前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科創板服務科技自主自強這方面理念可能仍有差距。國家現在要鼓勵創新,核心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打破創新的障礙,二是要依靠市場的機制去提升創新牽引力和吸引力。
組織方面,要按照投行內控指引,堅守三道防線。能力方面,券商一方面提高核查能力,另一方面也希望監管部門能統一協調,把相關主管機構的資訊在平臺上互聯互通,以提高券商核查的準確度。
談及中介機構責任,王承軍表示,註冊制下,全面核查一定程度上造成中介機構之間工作的重複和矛盾。保薦機構更多的責任應該是對非財務資訊的核查與驗證。財務會計資訊由會計所發表意見,保薦機構履行普通關注義務或者一般關注義務,如果有重大異常事件或出現前後矛盾,保薦機構履行特定義務進行核查。
▲長江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承軍
任鵬談到,註冊制實施對中介機構提出新的要求,中介機構工作要細,不放過微小問題才是關鍵。
他表示,註冊制核心是以資訊披露為中心,這有兩個底線,一是財務不能造假,二是重大資訊不能遺漏,特別是對科創板一些行業的技術披露,因為多數從業者背景是會計或法律,儘管券商已招聘相關專業背景人才如醫生,但他們對生物製藥領域並非都瞭解。券商要多方面適應,從內控制度、人員素質等方面佈局,做好準備。
▲國金證券上海證券承銷保薦分公司總經理任鵬
目前保薦機構在專案中處總負責角色,各類中介機構應如何劃分責任邊界,有哪些監管建議或者法律建議?
吳桐對此給出三點建議:
第一,監管應牽頭梳理券商的注意能力和資訊獲取手段,讓券商知道哪些地方其實做不到。這些做不到的部分,在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方面是否有一定程度的免責空間。
第二,目前財政部對註冊會計師制定相關法規,認定會計師責任範圍以及相應比例的連帶責任,監管層能否推動監管措施以認定券商責任,是可以借鑑財政部的做法。第三,在司法層面,現在司法實踐更多將券商作為連帶責任的主體進行賠償,而沒有起到對發行人和實控人完全追責作用。目前在多個虛假陳述案中,侵權責任的各個要件沒有分析透徹。未來,希望法院在判斷中介機構過錯時,不管是虛假、欺詐發行、違約發行,都應該要有一個因果的論述,比如究竟什麼原因導致債券違約,司法應該要推動在債券行業中因果關係的建立。
▲德邦證券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吳桐
鄧曉明認為,中介機構行為準則很難事先有一個明確的手冊指引,主要因為投行業務既複雜又專業;同時行業日新月異,政策處於動態變化過程。
在中介機構責任劃分問題上,在他看來,監管機構和裁判者應有所擔當,因為尊重專業就意味著在出現風險的時候監管機構和裁判者要有所區分,如果分不清楚關鍵追責的部分,那麼市場上專業精神永遠培養不起來。
他建議,監管和司法機關在行使公權力時應該慎重,對裁判認定事項及其理由說清楚。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經過總結分析後的案例素材,市場會在這基礎上逐漸形成相對穩定有共識的判斷標準。
▲漢坤律師事務所顧問鄧曉明
目前多個司法案例顯示,即使沒有行政處罰,中介機構依然被判決承擔連帶責任,這對投行意味著什麼?
鄧曉明表示,取消程式前置最直接的影響是使得這類糾紛從以前特殊的司法糾紛變成一個司法常態,緊接著的變化就是在這個領域會形成一個相對獨立的、關於法律和裁判的認知體系。這個以法院為核心,以爭議解決為導向的認知體系一旦建立,將具有很強的普適性。在這過程中,金融行業要充分參與,形成合力,積極與司法機關溝通,幫助司法瞭解行業。因為從目前來看,有些法院對投行業務、股票債券的區別實際上不太瞭解。充分的直接溝通和對話,是很有益的。
他談到,未來,中介機構應對法律風險的程式要提前,比如提前到當交易所來檢查的時候,中介機構就要全力以赴,帶著未來要去應對訴訟、防範訴訟風險的思維去與監管溝通,這個溝通還包括監管背後事實鑑定書裡對事實和問題的認定,中介機構要逐字逐句去爭取。
吳桐從券商應對角度發表看法,認為證券訴訟取消程式前置後,對中介機構執業過程是否有瑕疵提出更高的要求。他表示第一,在前期立項環節中風控的介入非常重要;第二,內控人員走向前臺,比如介入供應商訪談等環節,滿足註冊制對風控的要求;第三,加強對質控的考核。
他還談到,提前防範風險與及時發現違約風險已變得非常重要。券商應及早介入,啟動投行的能力幫助企業進行債務重組或資產重組,避免違約,避免進入司法程式。在他看來,目前證券公司比較注重企業前期的保薦和承銷,但後面的持續管理相對薄弱,證券公司應加強給客戶持續服務的能力,幫客戶共渡難關的能力。
在強監管下,證券公司應如何平衡風控和業務發展,做好哪些方面的準備?
對此,任鵬表示,第一,對於風險比較大的專案要敢於放棄;第二質控在全鏈條業務要早介入;第三,核心加強把關。風控工作做好,就有可能減免處罰,反過來促進業務的發展,券商要敬畏規則,敬畏法制,按照監管部門要求推進工作,促進業務高質量發展。
王承軍談到,第一,在新形勢下,要服務國家自立自強,服務綠色低碳發展戰略,聚焦看得懂的行業,重提升新一代資訊科技、新材料、生物醫藥以及裝備製造這四大行業覆蓋能力。第二,進一步最佳化激勵機制。第三,充分發揮“三道防線”互相鉗制,互相監督的作用,充分做好資訊披露的工作。第四,敢於放棄,寧可少做一個,絕不做錯一個。
責編: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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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