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近日釋出《關於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進一步降低招標投標交易成本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提出要全面推廣保函(保險),鼓勵招標人接受擔保機構的保函、保險機構的保單等其他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同時要求各地3月底開展清理歷史沉澱保證金專項行動,從而進一步緩解市場主體流動資金壓力,降低招標投標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在招投標過程中的交易成本。
據證券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推廣電子保函替代保證金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從各地公開資料計算得出,電子保函筆均減少現金佔用額已超過22萬元。業內專家認為,繼續在招投標領域推廣電子保函替代保證金,有利於進一步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提振市場主體經濟活力,最佳化市場營商環境,為2023年經濟平穩開局提供有力保障。
不過,無論是保函服務的提供者還是使用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均指出要想在更大範圍內推廣電子保函替代保證金,仍需要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和應用。
電子保函筆均減少現金佔用超22萬元
所謂電子保函,實際上就是一種電子化擔保憑證,由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其他擔保人應投保人請求,以電子化文件為介質透過計算機網路向受益人開立。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指出,推廣電子保函替代保證金等要求,旨在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擔保成本,緩解市場主體流動資金壓力。
以工程建設履約保證金為例,供職於中國中鐵的一位專案經理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過去需要繳納保證金時,繳納比例不等,一般勞務的合同要繳納合同款5%的履約保證金,“合同大的時候,5個點算下來不少錢呢。”
某頭部投融資擔保公司在年報中對其商業模式的描述,也印證了這一點:就非融資性擔保業務而言,公司主要透過節省被擔保人的保證金佔用成本來獲取擔保費。
據證券時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從各地公開資料計算得出,電子保函筆均減少現金佔用額度達到22.19萬元。
2016年6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釋出《關於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提出要“轉變保證金繳納方式”,對保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推行銀行保函制度,保函替代保證金的實踐由此展開。
2019年5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指導意見的通知》,檔案明確要求健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系統,推動電子營業執照、電子擔保保函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應用,降低企業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在此之前,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已基本完成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交易平臺的整合。
此後各地相繼在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中啟用“投標保證金電子保函”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某種程度上充當了“中介”角色——與金融機構簽約後,在平臺內技術對接相應商業銀行、保險企業或第三方服務平臺;投標人登入平臺後,若以電子保函形式參與投標,則可自主選擇金融機構。
不管是電子系統建設還是具體實踐,保函/電子保函對工程建設領域各類保證金的替代,仍然是在招投標環節應用得最為廣泛。
某財險公司核保人員對證券時報記者表示,投標人在投標前繳納的保證金或辦理的相關保險,“保的是不應標的中標保證金損失”,也即“確保投標人中標後真的要做,而不是耍招標方”。因此,對保險機構來說,提供招投標環節的保險服務,“風險要小很多,畢竟就保證金作為保額,若投標人買了保險,中標後不應標,保險公司就會按照保單約定代替投標人對招標公司進行賠償,一般賠償金按招標金額比例計算,最高不超過80萬元,但是工程履約一般以整個工程作為保額,動輒就是幾個億。”
因此,近年來,尤其是2020年以來,各地改進投標擔保方式,全面推行投標保證金線上繳退的同時,大力推廣使用保函特別是電子保函替代現金保證金,實現線上提交、線上查核。
推動中小微企業交易擔保成本持續降低
發改委法規司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在執行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例如,部分招標人強制要求繳納現金保證金,或指定出具保函、保險的銀行、擔保機構或保險機構,損害了投標人、中標人選擇交易擔保方式和擔保機構的權利;部分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交易平臺存在超限收取或超期退還保證金的情形,有些保證金長期滯留,影響市場主體資金回籠;部分地方招標投標交易擔保辦理流程還比較繁瑣,費用較高,增加了投標人、中標人招標投標交易成本。
此次出臺的《通知》聚焦招標投標活動中涉及交易擔保的各環節,完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規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行為,鼓勵分類減免投標保證金,降低招標投標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交易成本。
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務服務局局長李江指出,這是近年來國家多部委在招標投標方面聚焦主題最直接、規範要求最細、解決問題最準的一項政策檔案,對各級各地落實《通知》要求具有很強的指導性、針對性、前瞻性和實操性。
“推動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逐步由現金形式向電子保函(保險)方式轉變,降低企業傳統現金保證金的交易費用負擔,提高市場交易效率,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提振市場主體經濟活力,最佳化市場營商環境,為2023年經濟平穩開局提供了有力保障。”中國招標投標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
信用建設和應用仍是關鍵
要在更大範圍內推廣電子保函替代保證金,如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信用建設和應用仍是關鍵。
前述供職於中國中鐵的專案經理對記者表示,不管大企業還是小企業,目前辦理保函都還是容易的,“又沒有什麼硬性要求,只要信譽、資金、業績、誠信沒什麼大問題,沒有失信之類的,都可以辦保函。”
對於上述專案經理所說的“容易”,某財險公司的核保人員有不同看法,她認為,履約擔保險的風險大,且一般要求高,“(我們這邊)基本都不能做,要做的話也是那些有信譽的大企業。”她還提到,像合同履約保證保險,保險公司出具保函的前提可能還包括反擔保,即中標企業還得找另一家企業來為保險公司擔保這件事情而擔保,從而分散保險公司的風險。
事實上,無論難易,保函的提供者和使用者都指向了“信譽”。杭州師範大學副教授尹劍斌認為,其實近年來國務院及各部門出臺的系列規範保證金管理、減少涉企保證金種類、最佳化保證金繳納方式、降低企業負擔的政策檔案中,降低企業負擔的關鍵點之一即是加強信用建設和應用。“積極探索將信用評價結果直接應用於各類擔保的辦法,為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提供便利,降低擔保費用、簡化擔保程式。”
尹劍斌指出,此次《通知》著眼於健全交易擔保服務體系,推動資訊互聯互通,切實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推進交易擔保相關信用資訊的歸集共享,推動建立銀行、擔保機構和保險機構間的招標投標市場主體履約信用資訊共享機制。依法依規對銀行、擔保機構和保險機構加強信用監管,嚴格防範並依法懲戒交易擔保違法失信行為。
校對: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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