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當前,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過程中,如何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支農作用,最佳化“保險+期貨”業務模式,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這對於進一步打好金融助農的創新組合拳,具有重要的意義。
眾所周知,期貨和保險機構積極發揮各自優勢,聯合服務鄉村振興,為農產品生產提供切合實際的風險管理工具,特別是以“保險+期貨”為代表的普惠金融產品,受到廣大農戶和涉農企業的認可與肯定。自2016年以來,中央一號檔案連續多年專門提到“保險+期貨”,充分說明這條路子走得對,試點工作經受住了檢驗,今後還要繼續總結各地的創新思路和做法,大力最佳化和拓展現有模式。金融機構要深入調查研究“三農”建設的實際需求,立足自身的主業優勢,特別是善於結合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實際功能,積極發掘金融興農的合作機遇,形成多元投入共同服務鄉村振興的良好局面。
進一步而言,“保險+期貨”模式成功地將原本複雜抽象的金融工具連線到田間地頭的廣大農民和涉農企業,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具有很強的示範意義。農民透過購買保險產品,將價格風險轉移至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同時向期貨公司購買場外期權,期貨公司再對場外期權對沖交易,實現風險轉移。透過上述操作,“保險+期貨”模式運用期貨市場的功能,可有效平抑農產品價格波動帶來的經營風險。
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和“三農”發展,金融機構不僅要拿出真金白銀的誠意和支援,更要有“授之以漁”的思路和辦法。廣大金融從業者要充分運用自身的專業優勢、市場優勢和資訊優勢,努力探索出一套可複製推廣的市場化運作機制。經過不斷探索和創新,“保險+期貨”模式已經在生豬、玉米、紅棗等多個品種上試點成功,各地積累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經驗,今後還需要繼續摸索和創新。比如,根據農業供產銷過程中遇到的各類經營風險,可以考慮“保險+期貨+訂單農業”“保險+期貨+銀行貸款”等多種金融保障形式,形成服務農業全產業鏈的閉環執行模式,為鄉村振興作出更大貢獻。
“保險+期貨”模式的實踐過程,也暴露出一些亟待改進的情況。比如,按照現有規則要求,保險公司不得直接參與場內農產品期貨交易,目前只能透過場外市場完成相關操作。因此,應為參與特定的支農保險機構開設准入農產品期貨市場的“綠色通道”,提高整個流程操作的執行效率。又如,有效保護農產品價格,需要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的支援。國內的期交所應積極完善農產品期貨期權相關品種體系,幫助國內企業掌握農產品定價權。另外,“保險+期貨”模式如何與傳統的財政支農體系有效結合,目前仍然缺乏可複製的經驗,有關部門應與地方政府和市場機構加強會商,儘快形成多方合作、風險共擔、權責明晰、陽光透明的市場化機制,更好發揮政府與市場的支農合力。同時,參與“保險+期貨”的農民人數多,溝通成本較高,應在有關部門的支援下形成相對固定的組織機制,做好參保農民的知識宣傳、操作培訓和業務執行等相關事宜,共同打好“保險+期貨”組合拳。 (聶無逸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