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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良雙升持續,銀保監會:必須做好應對大幅反彈的準備

由 泉亮霞 釋出於 財經

  “當前不良貸款並未充分暴露,存在較大上升壓力。”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7月11日答記者問表示。

  7月11日,銀保監會最新披露資料顯示,6月末,我國銀行業不良貸款餘額3.6萬億元,比年初增加4004億元,不良貸款率2.10%,比年初上升0.08個百分點。

  在疫情衝擊下,今年以來銀行業不良貸款率持續上升。一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2.61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1986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91%,較上季末上升0.05個百分點。

  做好不良貸款大幅反彈的應對準備

  受疫情衝擊影響,實體經濟執行遇到一定困難,金融資產劣變風險加大。截至6月末,各機構報告的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貸款率總體較年初有所上升。

  此前,監管出臺政策,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再延長至明年3月底,對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應延盡延,對其他困難企業貸款協商延期。而由於不良貸款風險暴露存在一定滯後性,市場普遍認為,後期銀行可能面臨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資產增加和處置壓力。

  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對不良資產變化情況,銀保監會一直密切關注,秉持客觀、專業精神認真分析和應對。一些受疫情影響較重的行業和企業經營壓力巨大,還款能力下降。雖然銀保監會採取了臨時延期還本付息、借新還舊、展期、修改貸款合同等對沖政策措施,但經營不善的企業本身存在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今後仍然面臨較大違約風險。一些銀行、企業和地方政府不願主動暴露不良,有的甚至故意粉飾和隱瞞。

  對當前不良資產狀況,銀保監會將採取哪些措施防範化解風險?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指出,必須做好不良貸款可能大幅反彈的應對準備。

  具體而言,一要進一步做實資產分類。嚴格區分受疫情影響出現困難的企業和本身經營風險較高的企業,對於後者,嚴格按規定確定資產分類,符合不良標準的必須劃為不良,實質承擔信用風險的其他表內外資產也應執行分類標準;二要繼續加大處置力度。今年不良資產處置金額要在去年基礎上合理增加,降低撥備覆蓋率釋放的資源必須全部用於處置不良;三要拓寬不良資產處置渠道。綜合使用核銷、清收、批次轉讓、債轉股等手段,做到應核盡核,應處盡處。試點開展不良資產批次處置,總結經驗後逐步推廣。

  未來一段時期潛在風險依然較大

  截至6月末,我國銀行業境內總資產301.5萬億元,同比增長9.8%。上半年人民幣貸款增加12.09萬億元,同比多增2.42萬億元。保險資產總額21.7萬億元,比年初增長5.7%,保險公司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244.6%,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233.6%,保持在較高水平。上半年實現保費收入2.7萬億元,同比增長6.4%。

  從資料來看,雖然受經濟下行疊加疫情衝擊影響,銀行業保險業經營環境發生深刻變化,但目前銀行保險機構主要經營和監管指標處於合理區間。

  不過,必須看到,在未來一段時期內潛在風險依然較大。除了不良資產上升壓力加大外,根據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介紹,當前銀行保險業還面臨高風險影子銀行死灰復燃、部分資金違規流入房市股市、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形同虛設等諸多風險挑戰。

  對於部分中小金融機構存在的較為嚴重的問題,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稱,有的銀行、保險或信託公司,存在大股東操縱和內部人控制,公司治理機制失效,資產負債基礎原本就比較脆弱,資產質量在疫情衝擊下加速劣變,風險不斷積累。

  另外,部分市場亂象有所反彈。據悉,一些高風險影子銀行死灰復燃,有的以新形式新面目企圖捲土重來。企業、住戶等部門槓桿率上升。部分資金違規流入房市股市,推高資產泡沫。

  此外,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例如,2020年1月起開始被逐步揭露的“假黃金事件”,牽涉多家銀行、保險和信託機構,除了企業本身的原因外,也暴露出一些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形同虛設,需引起高度重視。

  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強調,銀保監會將根據新的形勢和新的情況,最佳化監管措施,依法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水平,持續深化金融改革開放,促進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實現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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