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亞強矽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亞強)是一家專業從事有機矽精細化學品研發、生產及銷售的企業,主要產品包括六甲基二矽氮烷、乙烯基雙封頭和二苯基二氯矽烷,應用於電子電器、汽車製造、醫療器械等領域。目前,公司擬掛牌上交所主機板,但這家公司從歷歷在目的松花江汙染事件,到募投專案因汙染遭到行政處罰,在環境方面存在重重汙點,或存有信披不實的嫌疑,上市之路或存在不確定性。
松花江事件後續,新亞強改頭換面粉墨登場
據招股書披露,公司2019年度營業收入6.02億元、扣非淨利潤2.18億元,看似業績不錯。但是,縱觀新亞強的發展歷史和經營業績,最為人詬病的當屬汙染情況,這也或將成為其IPO進展中最大的阻礙。許多人對於那場中國本世紀最嚴重的水域汙染事件之一:松花江驚魂,還記憶猶新,該事件的主角就是新亞強的前身吉林新亞強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林新亞強)。據多家媒體報道,2010年7月28日,在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縣,吉林新亞強化工廠裝有約170噸三甲基乙氯矽烷的原料桶衝入松花江,對松花江環境安全造成巨大隱患。三甲基乙氯矽烷是一種有刺激氣味的無色透明液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受熱或遇水分解可釋放出有毒的腐蝕性煙氣。隨即,為了防止水質汙染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吉林市不得不停水數日,嚴重困擾當地的生活生產。
而吉林新亞強的問題也不止是這場松花江汙染。2006年10月17日,吉林新亞強未經審批擅自開工建設化工廠,且廢水超標排放處理,形成環境汙染隱患,被處以停產治理並要求補辦環評手續。2009年3月17日,吉林新亞強員工衣物著火引發車間火災,燃燒物為六甲基二矽氮烷、硫酸、苯等有毒化學物質,再次被責令停產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新亞強成立新亞強以後,於2010年至2015年期間對新亞強連續五次增資,將註冊資本從1000萬元增加至10580萬元,實質上是將吉林新亞強的資產逐步注入新亞強。2018年11月,新亞強吸收合併吉林新亞強,繼承吉林新亞強的全部資產、負債、業務、人員及其他一切權利與義務,吉林新亞強登出法人資格。至此,環境汙染問題重重的吉林新亞強“搖身一變”,成為位於江蘇宿遷的新亞強。
環境汙染持續上演,募投專案已遭行政處罰
那麼換了一副皮囊的新亞強終於“改頭換面,重新做人”了嗎?答案是沒有,新亞強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什麼叫“江山易改,本性難移”。2019年5月,公司因超過重點水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水汙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被宿遷市宿豫區環境保護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被責令整改並處以10萬元罰款。同月,公司被群眾舉報“將1500噸危險廢品被堆放在二廠區內,氣味難聞,擔心強酸性精餾殘液洩露,存在安全隱患,並使用迴轉窯焚燒危險廢品,造成廢氣汙染”。宿豫區應急管理局和宿遷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園管委會經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未按規定對危廢焚燒爐排放的有害大氣汙染物進行檢測、未設定危險廢物識別標誌、未按規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及未採取防範措施造成前餾分和噸袋裝危險廢物滲漏造成汙染行為,被責令限期完成整改並處以9萬元罰款。
諷刺的是,據江蘇省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環境信訪問題查處整改情況公示材料顯示,新亞強的上述行政處罰涉及兩個專案,專案一是“年產苯基氯矽烷10000噸、苯基矽樹脂10000噸、苯基矽油5000噸、苯基矽橡膠10000噸專案”,專案二是“年產4823噸二苯基二羥基矽烷、3325噸八苯基環四矽氧烷、1750噸甲基苯基混合環體、6000噸苯基矽樹脂、5000噸苯基矽油、2500度苯基烷氧基矽烷、2500噸室溫硫化苯基矽橡膠、2500噸高溫硫化苯基矽橡膠生產線技改專案”。這兩個專案分別於2012年12月和2019年2月獲得宿遷市生態環境局環評批覆,卻依然存在嚴重汙染,不禁令人對其環評報告的真實性、以及環境保護措施的執行能力發出疑問。
更諷刺的是,遭到行政處罰的專案二正是新亞強本次的募投專案。據環評報告與招股書披露,公司將在環境保護方面投資4248.00萬元,執行嚴格的環境保護措施,例如對廢氣的處理,須經過焚燒、急冷、布袋除塵、SCR脫硝、溼法脫酸、活性炭吸附等多個步驟,經線上監測達標後再高位排放。然而現實是,新亞強對於廢氣處理十分隨意,僅僅使用迴轉窯焚燒後未經檢測就排放。新亞強在招股書中既沒有真實反映廢棄物處理手段,也沒有提及募投專案遭到行政處罰的事實,或涉嫌資訊披露不實。
(來自新亞強招股書)
另外,新亞強也存在專案不達標卻透過環評批覆的情況。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2013年5月,宿豫區居民舉報,新亞強在耕地上擴建化工廠,佔地二百餘畝,且距離居民集中居住區僅三、五米。新亞強環境汙染與安全事故頻發的黑歷史給當地居民帶去較大的健康隱患,而且擴建用地也是向村民臨時徵收,失去農田後,未來的生計問題得不到解決。而且,新亞強當時對耕地的使用沒有透過江蘇省國土資源廳的批准,屬於違規佔用,甚至還存在少批多佔的問題,實際佔用土地面積比批覆面積多出六十餘畝。這一專案正是前文所提及的專案一,但違規擴建卻能透過環評批覆,其背後的原因實在可疑。除了這一在當時備受爭議的事件外,當地居民對新亞強化工廠環境汙染的抱怨其實從沒有停止過。
而且,雖然以環境汙染聞名,但新亞強還是試圖在招股書中隱瞞報告期內的違規黑歷史。例如,據宿遷市環保局公示,2017年3月,在宿遷市環保局對宿遷生態化工科技產業園區異味開展巡查中,公司因線上監控設施執行不正常而被立案查處,但招股書中沒有披露這一違規事項。
綜上可見,新亞強的發展建立在嚴重的環境汙染之上,與國家嚴格執行的環保政策背道而馳,屢次置居民健康安全於不顧,且環評批覆無論是事前報備還是事後執行也都存在極大瑕疵,甚至本次IPO募投專案在建設之初就已經形成環境汙染,令人畏懼。
與競爭對手的購銷關係不清不楚
新亞強在國內的主要競爭對手包括江西藍星星火有機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星星火)、浙江新安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新安股份,證券程式碼:600596.SH)、山東東嶽有機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東嶽矽材,證券程式碼:300821.SZ)等。值得注意的是,新亞強還與競爭對手之間存在購銷關係。
據主要供應商情況顯示,藍星星火長期位列新亞強前兩大供應商,採購商品為三甲基矽氮烷和六甲基二矽氮烷,採購佔比在14.01%-24.16%之間。其中,三甲基矽氮烷是公司主營產品六甲基二矽氮烷的原材料,故採購較為合理,但新亞強直接向藍星星火採購自身的主營產品六甲基二矽氮烷似乎就有違商業邏輯了。如果在產能不足的情況下需要外購倒也還說得過去,但最近三年新亞強的六甲基二矽氮烷產能利用率分別為66.00%、66.36%、62.44%,不足七成且進一步下降,產能閒置的同時卻向競爭對手藍星星火採購著實奇怪。
而且,據主要客戶情況顯示,藍星星火和新安股份也長期位居新亞強前五大客戶,銷售商品為功能性助劑。依據新亞強自己的產品解釋,這裡的功能性助劑實際上就是六甲基二矽氮烷。也就是說,新亞強一邊向藍星星火採購六甲基二矽氮烷,一邊又向其銷售六甲基二矽氮烷,雙向交易是否具備商業實質仍有待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