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强“松花江惊魂”污染案主角换“马甲”IPO,募投项目已受罚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强)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机硅精细化学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六甲基二硅氮烷、乙烯基双封头和二苯基二氯硅烷,应用于电子电器、汽车制造、医疗器械等领域。目前,公司拟挂牌上交所主板,但这家公司从历历在目的松花江污染事件,到募投项目因污染遭到行政处罚,在环境方面存在重重污点,或存有信披不实的嫌疑,上市之路或存在不确定性。

松花江事件后续,新亚强改头换面粉墨登场

据招股书披露,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6.02亿元、扣非净利润2.18亿元,看似业绩不错。但是,纵观新亚强的发展历史和经营业绩,最为人诟病的当属污染情况,这也或将成为其IPO进展中最大的阻碍。许多人对于那场中国本世纪最严重的水域污染事件之一:松花江惊魂,还记忆犹新,该事件的主角就是新亚强的前身吉林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新亚强)。据多家媒体报道,2010年7月28日,在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吉林新亚强化工厂装有约170吨三甲基乙氯硅烷的原料桶冲入松花江,对松花江环境安全造成巨大隐患。三甲基乙氯硅烷是一种有刺激气味的无色透明液体,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受热或遇水分解可释放出有毒的腐蚀性烟气。随即,为了防止水质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吉林市不得不停水数日,严重困扰当地的生活生产。

而吉林新亚强的问题也不止是这场松花江污染。2006年10月17日,吉林新亚强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化工厂,且废水超标排放处理,形成环境污染隐患,被处以停产治理并要求补办环评手续。2009年3月17日,吉林新亚强员工衣物着火引发车间火灾,燃烧物为六甲基二硅氮烷、硫酸、苯等有毒化学物质,再次被责令停产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新亚强成立新亚强以后,于2010年至2015年期间对新亚强连续五次增资,将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加至10580万元,实质上是将吉林新亚强的资产逐步注入新亚强。2018年11月,新亚强吸收合并吉林新亚强,继承吉林新亚强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吉林新亚强注销法人资格。至此,环境污染问题重重的吉林新亚强“摇身一变”,成为位于江苏宿迁的新亚强。

环境污染持续上演,募投项目已遭行政处罚

那么换了一副皮囊的新亚强终于“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了吗?答案是没有,新亚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2019年5月,公司因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整改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同月,公司被群众举报“将1500吨危险废品被堆放在二厂区内,气味难闻,担心强酸性精馏残液泄露,存在安全隐患,并使用回转窑焚烧危险废品,造成废气污染”。宿豫区应急管理局和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经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危废焚烧炉排放的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检测、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及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前馏分和吨袋装危险废物渗漏造成污染行为,被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处以9万元罚款。

讽刺的是,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公示材料显示,新亚强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两个项目,项目一是“年产苯基氯硅烷10000吨、苯基硅树脂10000吨、苯基硅油5000吨、苯基硅橡胶10000吨项目”,项目二是“年产4823吨二苯基二羟基硅烷、3325吨八苯基环四硅氧烷、1750吨甲基苯基混合环体、6000吨苯基硅树脂、5000吨苯基硅油、2500度苯基烷氧基硅烷、2500吨室温硫化苯基硅橡胶、2500吨高温硫化苯基硅橡胶生产线技改项目”。这两个项目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9年2月获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却依然存在严重污染,不禁令人对其环评报告的真实性、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能力发出疑问。

更讽刺的是,遭到行政处罚的项目二正是新亚强本次的募投项目。据环评报告与招股书披露,公司将在环境保护方面投资4248.00万元,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例如对废气的处理,须经过焚烧、急冷、布袋除尘、SCR脱硝、湿法脱酸、活性炭吸附等多个步骤,经在线监测达标后再高位排放。然而现实是,新亚强对于废气处理十分随意,仅仅使用回转窑焚烧后未经检测就排放。新亚强在招股书中既没有真实反映废弃物处理手段,也没有提及募投项目遭到行政处罚的事实,或涉嫌信息披露不实。

(来自新亚强招股书)

另外,新亚强也存在项目不达标却通过环评批复的情况。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13年5月,宿豫区居民举报,新亚强在耕地上扩建化工厂,占地二百余亩,且距离居民集中居住区仅三、五米。新亚强环境污染与安全事故频发的黑历史给当地居民带去较大的健康隐患,而且扩建用地也是向村民临时征收,失去农田后,未来的生计问题得不到解决。而且,新亚强当时对耕地的使用没有通过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的批准,属于违规占用,甚至还存在少批多占的问题,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比批复面积多出六十余亩。这一项目正是前文所提及的项目一,但违规扩建却能通过环评批复,其背后的原因实在可疑。除了这一在当时备受争议的事件外,当地居民对新亚强化工厂环境污染的抱怨其实从没有停止过。

而且,虽然以环境污染闻名,但新亚强还是试图在招股书中隐瞒报告期内的违规黑历史。例如,据宿迁市环保局公示,2017年3月,在宿迁市环保局对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区异味开展巡查中,公司因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而被立案查处,但招股书中没有披露这一违规事项。

综上可见,新亚强的发展建立在严重的环境污染之上,与国家严格执行的环保政策背道而驰,屡次置居民健康安全于不顾,且环评批复无论是事前报备还是事后执行也都存在极大瑕疵,甚至本次IPO募投项目在建设之初就已经形成环境污染,令人畏惧。

与竞争对手的购销关系不清不楚

新亚强在国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星火)、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安股份,证券代码:600596.SH)、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岳硅材,证券代码:300821.SZ)等。值得注意的是,新亚强还与竞争对手之间存在购销关系。

据主要供应商情况显示,蓝星星火长期位列新亚强前两大供应商,采购商品为三甲基硅氮烷和六甲基二硅氮烷,采购占比在14.01%-24.16%之间。其中,三甲基硅氮烷是公司主营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的原材料,故采购较为合理,但新亚强直接向蓝星星火采购自身的主营产品六甲基二硅氮烷似乎就有违商业逻辑了。如果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外购倒也还说得过去,但最近三年新亚强的六甲基二硅氮烷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6.00%、66.36%、62.44%,不足七成且进一步下降,产能闲置的同时却向竞争对手蓝星星火采购着实奇怪。

而且,据主要客户情况显示,蓝星星火和新安股份也长期位居新亚强前五大客户,销售商品为功能性助剂。依据新亚强自己的产品解释,这里的功能性助剂实际上就是六甲基二硅氮烷。也就是说,新亚强一边向蓝星星火采购六甲基二硅氮烷,一边又向其销售六甲基二硅氮烷,双向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仍有待解答。

版权声明:本文源自 网络, 于,由 楠木轩 整理发布,共 2900 字。

转载请注明: 新亚强“松花江惊魂”污染案主角换“马甲”IPO,募投项目已受罚 - 楠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