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海航集團官方微信公眾號表示,10月23日下午3點,海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組織聯合工作組、管理人、債權人代表、出資人代表、債務人代表及職工代表等各相關方,對海航集團及相關企業破產重整案的各重整計劃草案表決情況進行了核查。
根據核查結果,海航集團及相關企業破產重整案的各重整計劃(草案)均已獲得表決透過。
海航集團於2021年1月宣佈破產重整。2021年2月10日,海航集團依法進入破產重整程式,其中,航空主業、機場板塊,供銷大集三大板塊主體單獨招募戰投重整,海航集團等321家企業合併重整。
海航集團重整案實際包括4項獨立的重整程式:海航控股及其10家子公司合併重整案;海航基礎及其20家子公司合併重整案;供銷大集及其24家子公司合併重整案;海航集團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合併重整案。
9月30日,海南省海航集團聯合工作組組長、海航集團黨委書記顧剛在會上指出,海航集團進入破產程式以來,共接收2萬億債權申報,最終確認債權1.1萬億。
10月20日,海航集團釋出公告稱,該公司重整計劃草案投票表決期限已經屆滿,將盡快宣佈表決結果。
海航集團方面曾表示,重整完成後海航將拆分為四個完全獨立運營的板塊——航空板塊、機場板塊、金融板塊、商業及其他板塊,各自由新的實控人股東帶領前行。
其中,航空板塊方面,遼寧方大集團戰勝原先大熱的競購方“均瑤系”、“復星系”,成為航空主業的戰略投資人,*ST海航及其他不在上市公司內的航空公司資產在重整完成後,將由遼寧方大控股,債權人作為受益人的“信託計劃”參股。據介紹,重整成功後,*ST海航淨資產將轉正,逐步化解退市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