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已開始,兩篇重要推文請查收:
1.2020年度本市居民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開始啦~注意事項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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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申稅小微和大家一起關注以下知識點: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中,金融業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調整填報變化點。
2020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
關於金融業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調整填報變化點,你掌握多少呢?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納稅調整專案明細表》(A10500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具體發生哪些變化?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對《納稅調整專案明細表》(A10500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的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進行了修訂,其中,《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調整為《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適用於2020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申報。
表單變化
01 《納稅調整專案明細表》(A105000)
為減輕金融企業填報負擔,結合原《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修訂情況,在第39行“特殊行業準備金”專案中新增保險公司、證券行業、期貨行業、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相關行次,用於填報準備金納稅調整情況。
02
《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一是為減輕金融企業填報負擔,大幅度縮減了原《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的填報範圍,僅發生貸款損失準備金的金融企業、小額貸款公司的納稅人需要填報,並將表單名稱修改為《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同時,取消保險公司、證券行業、期貨行業、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相關行次,將相關行次簡併、最佳化至《納稅調整專案明細表》(A105000)。
二是根據金融企業貸款準備金業務財務核算方式,以貸款資產和準備金的“餘額”為核心資料項,重新確定了表單結構和填報規則,更好地與企業財務核算方式銜接。
03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
結合原《特殊行業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修訂情況,進一步明確資料項填報口徑。如,將第1列名稱修改為“資產損失直接計入本年損益金額”,新增第2列“資產損失準備金核銷金額”和第18行“貸款損失”。
填報案例
D銀行2019年年末貸款資產餘額為180000萬元,貸款損失準備金餘額為2000萬元,但稅收上允許計提準備金的貸款資產(不含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下同)餘額為100000萬元,2019年允許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限額為100000*1%=1000萬元。
2020年年末貸款資產餘額為350000萬元,貸款損失準備金餘額為4000萬元,但稅收上允許計提準備金的貸款資產餘額為200000萬元,2020年允許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準備金限額為200000*1%-1000=1000萬元。
該銀行2020年度呆賬損失會計核銷金額為500萬元,其中,當年符合稅法規定條件可在稅前扣除的債權性投資損失金額為400萬元。
則該銀行2020年度彙算清繳涉及的納稅調整明細表填報如下(單位:萬元):
1. 貸款損失準備金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2. 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
3. 納稅調整專案明細表(A1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