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國仲裁機構受案41.5萬餘件 標的額8500餘億元再創新高

  □ 本報記者 張維

  41.5萬餘件,8500餘億元!

  2021年,中國仲裁事業以這樣的資料,呈上了一份優異的答卷。據統計,全國270家仲裁機構在2021年受理案件共計415889件,標的額達8593億餘元,其中標的額再創新高。

  在資料之外,這一年,仲裁法修改緊鑼密鼓進行,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打造國際仲裁品牌工作有序推進;中國仲裁協會籌建工作步伐加快;涉外仲裁人才隊伍建設、仲裁機構內部治理結構改革、仲裁專業化建設、仲裁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各項工作統籌推進,取得積極成效。

  仲裁法修改亮點多

  2021年,施行了26年之久的仲裁法,在這一年迎來了大修。此前的2009年和2017年,有個別條款曾被修正。

  2021年7月30日,司法部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是一次醞釀良久、回應社會呼聲的修訂。過去的歷史已經證明,仲裁作為獨特的糾紛處理制度,對促進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如今,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深入發展和改革的深化,以及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仲裁法確實顯露出與形勢發展和仲裁實踐需要不適應的問題。

  徵求意見稿一經公佈,業內反響強烈。“我國仲裁法修訂是中國仲裁界乃至國際仲裁界的大事,對促進我國仲裁製度的長遠發展,提升中國仲裁的競爭力和吸引力,以及推動國際仲裁的積極發展都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貿仲)副主任兼秘書長王承傑說。

  令王承傑感到欣喜的是,在徵求意見稿公佈之前貿仲提交的修改建議的許多內容,被徵求意見稿所採納和吸收。無疑,這就是仲裁法“開門立法”的最好例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國際仲裁研究所研究員董簫說,該徵求意見稿亮點頗多:統一規範境內外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尊重當事人對仲裁員的選擇權,明確仲裁員名冊為“推薦”名冊;刪除仲裁條款需要約定明確的仲裁機構的硬性要求,增加關於“仲裁地”的規定;體現司法對仲裁的支援態度,增加行為保全和緊急仲裁員制度,明確仲裁庭有權決定臨時措施;增加關於“涉外商事糾紛”可以進行“臨時仲裁”的制度等。

  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同時,司法部多次組織召開專家座談會,對仲裁法修訂中的可仲裁性、仲裁裁決撤銷審查標準、案外人利益保護等問題作進一步研究完善。

  仲裁改革初見成效

  這一年,仲裁機構改革也進入“深水區”,曾經難“啃”的“硬骨頭”被“啃”了下來。

  2021年8月21日,由15名委員組成的上海仲裁委員會(上仲)第七屆委員會召開了第一次委員會全體會議,委員會作為上仲的決策機構和決策主體,正式開始履行決策職責。新一屆委員會會議的召開,標誌著上仲改革初步完成,決策機制實現了“熱啟動”,機構治理進入了全新階段。

  據上仲常務副主任範銘超介紹,改革後,上仲退出事業單位序列,成為由市政府依法組建、市司法局登記管理的常設性仲裁機構,作為非營利法人獨立運作,實行以委員會為核心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分離、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上仲改革後的新一屆委員包括3位專長於不同領域的法學教授和1位專長於資訊化的工科教授、2位法律專業行業協會會長、3位商界領袖、3位分別來自美洲、歐洲和亞洲的境外資深仲裁員和3位具有豐富仲裁機構管理經驗的專職駐會領導。

  國際著名仲裁員楊良宜正是委員之一。他對於上仲交由對國際仲裁十分了解並有經驗的專業人士領導印象深刻。“這是上仲專業化、國際化發展的基石,只有依託對國際瞭解與有經驗的專業人才,上仲才能不斷提升國際競爭力、公信力和影響力。”楊良宜認為。

  如果說上仲位於經濟發達地區,尚有改革上的一定優勢,那麼貴陽仲裁委則在欠發達地區突破了改革的瓶頸,就足以說明改革的卓有成效。

  2021年11月12日,貴陽仲裁委員會(貴仲)第六屆委員會召開換屆會議,標誌著歷時兩年多的貴仲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工作初步完成。

  貴仲主任卜貴榮說,貴仲改革前是貴陽市政府組建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公體制下的貴仲被當做行政機關管理,這種管理體制與仲裁機構作為專業服務機構的要求不相匹配,“長期以來我們努力在具體問題上爭取政策支援,但難以改變根本定位”。

  改革終於在2021年落地,貴仲如今已組建了由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及仲裁委的法律、經濟貿易專家,以及有仲裁工作經驗的各界人士組成的專兼職相結合的新一屆委員會,並設立了仲裁員資格和操守考察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共同參與機構內部治理。

  改革後貴仲人員面貌煥然一新,隨著改革推進,2021年貴仲受案2800餘件,標的額67億元,創歷史新高。

  積極推進仲裁機構內部治理結構綜合改革工作,正是司法部2021年的一項重要工作。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司法部以建立健全符合仲裁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內部治理機制為出發點,以強化仲裁委員會的法人地位、建立適應仲裁行業發展需要的人事、財務、薪酬和稅收管理制度為重點,積極推進仲裁機構內部治理機構改革工作,激發仲裁發展活力,增強內生動力。

  司法部對上海等多地仲裁機構內部治理結構綜合改革進行指導,從加強黨的建設、建立健全仲裁委員會非營利法人治理結構、賦予仲裁委員會在人事、財務和薪酬等方面的內部管理自主權等方面作出進一步要求。

  中國品牌日益閃亮

  積極打造中國仲裁國際品牌,努力建設面向全球的國際仲裁新目的地,作為近年來司法部在仲裁方面的一項重點工作,在2021年也實現了新突破。

  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務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21年司法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涉外法治建設的決策部署,聚力打造我國商事仲裁國際品牌,努力將我國建設成為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仲裁新目的地。

  中國內地的仲裁機構在國際仲裁舞臺上愈發耀眼。在2021年5月英國倫敦瑪麗女王大學和美國偉凱律師事務所共同釋出的《2021國際仲裁調查報告》中,北京和上海入選全球最受歡迎的十大仲裁地。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貿仲被評為全球最受歡迎的五大仲裁機構之一,這是中國內地仲裁機構首次在全球權威仲裁機構調研報告中躋身前五,彰顯了中國仲裁的影響力。

  在董簫看來,這些仲裁地和仲裁機構被國際仲裁業界公認權威報告認可,反映了近年來我國涉外法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仲裁公信力日益獲得了更多中外當事人的認可,我國商事仲裁的國際影響力和國際話語權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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