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狀告佳兆業,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樂居財經訊 孫肅博 6月19日,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新增一則裁判文書。案件原告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被告為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中山佳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中山市泰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案號為(2022)粵2071民初12900號,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審理法院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光大銀行狀告佳兆業,案由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裁判文書顯示,對被申請人中山佳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名下價值相當於1.7億元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間,被保全的財產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贈與或作其他處分;對被申請人中山市泰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價值相當於500萬元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保全期間,被保全的財產不得轉讓、出租、抵押、贈與或作其他處分。

  據樂居財經查閱,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為黃木開,註冊資本為347600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等。該公司由佳兆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0%。目前,有147家對外投資企業,其中房地產業有76家。

  據佳兆業官網,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總部位於香港,2009年12月在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程式碼佳兆業集團(01638.HK)。

  據企查查,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841起,有被執行人記錄4條,被執行總金額163822.55萬元;有終本案件記錄5條;有裁判文書記錄318條,案件總金額為48785.67萬元,企業作為被告的文書佔比85.77%,涉案案由為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案件最多。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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