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基金營銷別用力過猛

  科學控制基金營銷力度和節奏,避免過度營銷和“渠道為王”現象影響行業發展大局。一方面要夯實“長期業績導向”,用真正資管實力吸引更多儲蓄搬家;另一方面要科學管控爆款基金規模,合理兼顧新老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在證券監管部門提倡大力發展權益類基金近兩年後,最近的新發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市場出現一個怪現象:一邊是隻能賣150億元的某公募權益類基金,竟吸引了創紀錄的2500億元認購資金,被迫啟動配售模式,“中籤”難度堪比新股申購;另一邊則是集合了眾多明星基金經理在內的行業首隻公募MOM(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期望賣出上限是50億元,結果僅賣了27億多元。

  如果把基金募資過程比作宴請,那麼“天量”認購額就相當於“明明只准備了一桌飯菜,卻來了10多桌客人”,多數投資者顯然要掃興而歸——某些資管規模和投研實力居行業前列的公募基金公司,“自導自演”動用商業銀行、第三方銷售、證券公司等數倍於日常的營銷力量,誘使數倍乃至十倍於募集額上限的資金認購,意在證明自己“權益大哥”和明星基金經理的市場號召力。這類用力過猛的暴力營銷,除了讓商業銀行渠道獲利頗豐、基金公司迅速躥紅之外,同業和投資者實際上沒有半點好處。

  爆款基金過度營銷的底氣,除了來自明星基金公司,更多依靠商業銀行的渠道,由此衍生出後續的一堆難題。

  按理說,被“鎖定”期間的資金尤其是商業銀行渠道的資金,產生利息由基金投資者和商業銀行分享,但很多沒閒錢買新基金的投資者,在代銷商忽悠下“賣舊買新”,給商業銀行渠道和基金公司貢獻不小的申購贖回費、尾隨佣金,實際與券商鼓勵股民多交易無二致,可能加劇基礎市場分化。

  大量買不到基金的人,資金被“鎖定”在金融系統空轉,付出不小機會成本,而那些“幫”基金產品衝規模的資金卻可能在基金成立後撤出,這算不算資金浪費?爆款基金幾乎都是主動型權益基金,其他型別產品極少涉及,產品不均衡發展的背後是投資者不顧風險盲目追“星”,虧了怎麼辦?原本為防止基金超額募集和行業“馬太效應”的配售,反而成爆款基金“飢餓營銷”的手段,投資者的預期落差變化誰來管?

  反觀部分踏實提升資管能力的中小基金管理人,受限於渠道劣勢,為讓新發基金髮行成功,甚至可能被迫將賺取的管理費拱手讓渡給代銷渠道,否則一旦離開渠道的支援,基金髮行失敗,浪費人、財、物不說,還容易引起監管關注。

  這樣的新基金髮行雖非普遍現象,但從一個側面說明,目前資本市場投資端的供需雙方以及渠道之間仍存在深層次矛盾。在規模、業績、渠道導向之外,如何更好豐富基金市場乃至整個居民理財“工具箱”,讓“合適的資金在正確的時點透過合適的渠道流入合適的資管產品”,仍有許多工作要做。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重要支撐,必須在合理引導消費、儲蓄、投資等方面進行有效制度安排。這些制度安排顯然不是對居民儲蓄進行“飢餓營銷”或盲目用爆款基金誘導儲蓄搬家。加強資本市場投資端建設,促進居民儲蓄向投資轉化,需要科學控制基金營銷力度和節奏,避免過度營銷和“渠道為王”現象影響行業發展大局。

  當務之急是,從加強證券、銀行等監管部門協調入手,規範基金代銷渠道特別是商業銀行的營銷行為,科學制定代銷基金賺取的尾隨佣金費率。長遠看,一方面,要減少基金業對部分代銷渠道過度依賴的現狀,夯實“長期業績導向”,用真正資管實力吸引更多儲蓄搬家。另一方面,要繼續加強投資者教育,科學管控爆款基金規模,避免多隻同質化爆款基金因一人管理、抱團發行、扎堆持倉引發市場風險,杜絕資金在金融系統空轉現象,合理兼顧新老基金投資者的利益。(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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