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證監局公佈了兩則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瑞達期貨廣東分公司多項違規,同時該分公司負責人也因未能勤勉盡責被出具警示函。
具體來看,廣東證監局公佈的決定書〔2021〕125號顯示,瑞達期貨廣東分公司存在三項違規:一是為個別居間人申請開通公司客戶關係管理系統賬號。二是部分自然人居間人在該分公司考勤打卡並現場辦公,而該分公司向其支付居間佣金外,並按照公司內部經紀條線業務人員考核標準,向其支付相應薪酬。三是該分公司由部分自然人居間人銷售瑞達期貨的資管產品,並向其支付資管產品銷售佣金。
對此,廣東證監局認定,上述情況反映出該分公司的居間人管理、業務風險管控存在漏洞,違反了《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8號)第十條第二款、《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因此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決定對該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要求其應高度重視,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與瑞達期貨廣東分公司一同被處罰的還有其負責人。廣東證監局認為,肖贊偉作為該分公司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上述情況負有直接責任,因此對其出具警示函。
公開資料顯示,瑞達期貨成立於1993年,下設分支機構40多家,經營範圍包括期貨經紀、期貨投資諮詢、資產管理等。2019年9月,瑞達期貨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成為深交所期貨第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