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正確認識和把握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繼續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方針,抓好風險處置工作。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就此做出相關部署。

  金融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我國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取得實質性進展。需要注意的是,雖然我國經濟金融領域的風險總體可控,但隱患不容忽視。例如,產業資本過度進入金融行業,實際控制人違法違規經營金融企業,存在內部人控制;部分地方變相違規舉債,債務負擔抬升;個別大型房地產企業風險暴露,可能對金融市場造成一定的外溢影響。

  禍幾始作,當杜其萌。因此,必須堅持底線思維,持之以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首先,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這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要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見微知著、抓早抓小,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必要時,可探索建立金融業一體化風險處置機制,多方統籌協調,提高跨市場、跨行業風險應對能力。

  其次,要加強金融法治建設,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以個別大型房企的風險化解為例,在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的前提下,下一步應著力引導優質企業開展專案併購,推動房地產市場結構調整,助力高風險房企的資產、負債“雙瘦身”。

  再次,壓實各方的風險處置責任。壓實地方責任,紮實做好屬地風險化解工作;壓實金融監管責任,補齊監管制度短板、提高監管能力;壓實企業自救主體責任,提升風險化解方案的可行性,穩妥有序推進。

  最後,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是迴歸服務實體經濟本源,這也是金融的天職和宗旨。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發揮貨幣政策工具的總量和結構雙重功能,為實體經濟提供更有力支援;二是擴大普惠金融覆蓋面,引導資金更多流向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三是推動金融機構降低實際貸款利率、減少收費,讓廣大市場主體切身感受到融資便利度提升、綜合融資成本實實在在下降。(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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