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釋出。新版清單對2019年版進行了進一步縮減,這也是我國政府連續第四年對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進行壓減。
6月24日,根據國家發改委官網顯示,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於2020年6月23日釋出第32號令和第33號令,分別釋出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全國負面清單由40條減至33條 三方面做好與《外商投資法》的銜接
與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縮減,提高了服務業、製造業、農業開放水平。其中,全國負面清單由40條減至33條,壓減比例17.5%,還有2條部分開放;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由37條減至30條,壓減比例18.9%,還有1條部分開放。
首先,在金融領域,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基礎設施領域,取消50萬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規定。交通運輸領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資空中交通管制的規定,同時調整了民用機場條目的規定。
同時,製造業領域,放開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和核燃料生產的規定。農業領域,將小麥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放寬為中方股比不低於34%。
另外,繼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開放試點。在全國開放措施基礎上,自貿試驗區繼續先行先試。醫藥領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中藥飲片的規定。教育領域,允許外商獨資設立學制類職業教育機構。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作為《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施行後的新版負面清單,除了進一步擴大開放外,還與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進行了銜接。
相關的銜接包括:一是落實外資准入管理。在負面清單說明中,規定有關主管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對境外投資者擬投資清單內領域,但不符合清單規定的,不予辦理許可、企業登記註冊等相關事項;涉及固定資產投資專案核准的,不予辦理相關核准事項。二是調整中外合作經營限制性規定。《外商投資法》實施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已經廢止,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部分條目中限於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方式投資的規定已經過時,不再保留。比如,將“醫療機構限於合資、合作”的條目調整為“醫療機構限於合資”。三是增加負面清單豁免規定。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在說明中增加了負面清單豁免規定,即“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稽核並報國務院批准,特定外商投資可以不適用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中相關領域的規定”。
集聚高階要素 我國外資結構正發生變化
“近年來,逆全球化思潮有所抬頭,2020年預計將是全球跨國直接投資連續下降的第五年。中國開展對外經貿活動的基礎優勢來源正從勞動力便宜這一點轉變為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這是中國近年來經濟轉型的重要特徵。這也決定了我國外資的結構正在發生的變化:雖然有一些勞動力成本節約型外資的流入可能放緩,但更多的市場尋求型、高階製造型外資正在不斷進入,外資結構正在不斷調整轉變”,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貿學院教授崔凡表示。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對外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李大偉則表示,此次縮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是我國集聚高階要素、提升供給質量的關鍵抓手。
李大偉表示,長期以來,我國的要素比較優勢主要集中於一般勞動力、土地、資源等領域,在“微笑曲線”中整體處於附加值相對偏低的加工製造環節,產品和服務質量、品質有待提升,導致了我國供求關係存在結構性失衡。這就要求我們加快向核心技術研發、品牌營造、專業服務以及高附加值零部件製造等全球價值鏈中高階環節延伸,以提升供給質量。透過引進資本、技術、管理、人才,有助於彌補微笑曲線中的“短板”,在提升價值鏈中地位的同時有效增強我國產業鏈價值鏈供應鏈的抗外部風險能力。
他認為,此次縮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提升了對外開放水平,將增強外商投資企業對我國持續深化制度型開放的信心,激勵其充分發揮在專業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優勢,與我國各項優勢緊密結合,共同完善產業鏈生態體系,在保持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的同時加速供給結構轉型升級過程,有效推動我國向更高層次的供求平衡躍升。
崔凡表示,在未來的幾年中,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還會進一步壓縮。當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的條目越來越少,剩下每一個條目的取消或者放鬆都會對監管部門帶來很大的挑戰。“開放的壓力不僅會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也會推動我們的監管部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從各方面提高我國的國家治理能力和政府服務能力”崔凡稱。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張姝欣 編輯 李薇佳 校對 李世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