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客戶端北京6月24日電(記者 李金磊)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來了。
6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公佈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
資料圖:進博會展館。中新社記者 韓海丹 攝
負面清單隻減不增
與2019年版相比,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縮減,提高了服務業、製造業、農業開放水平。
其中,全國負面清單由40條減至33條,壓減比例17.5%,還有2條部分開放;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由37條減至30條,壓減比例18.9%,還有1條部分開放。
此前,中國在2017-2019年連續三年修訂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限制措施分別由93項、122項減至40項、37項。
具體有哪些變化?
金融領域,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基礎設施領域,取消50萬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規定。交通運輸領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資空中交通管制的規定,同時調整了民用機場條目的規定。
製造業領域,放開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和核燃料生產的規定。農業領域,將小麥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放寬為中方股比不低於34%。
繼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開放試點。在全國開放措施基礎上,自貿試驗區繼續先行先試。醫藥領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中藥飲片的規定。教育領域,允許外商獨資設立學制類職業教育機構。
圖為海口秀英港集裝箱碼頭。 駱雲飛 攝
將於7月23日施行
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將於7月23日施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商務部等部門以及各地方,嚴格按照《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切實做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落實工作,確保新開放措施及時落地,提高各項政策一致性。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給予內外資企業平等待遇,任何單位不得設定單獨針對外資的准入限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經過疫情的考驗,各國的投資者會更加深刻地體會到,中國推動更高水平開放的腳步不會放緩,中國利用外資的政策不會變,中國為各國企業在華投資興業提供更好服務的方向不會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