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其他應付款轉實收資本的會計分錄

由 烏雅竹雨 釋出於 財經

今天的這個內容是與公司的利益掛鉤的,也是會計人需要重要關注的內容,如果你對這部分知識點不瞭解,那就和會計網一起來學習吧。

首先我們要了解其他應付款和實收資本的一些知識點

1、其他應付款一般不可以直接轉增資本。如果債權人同意債轉股並且獲得董事會同意,經工商部門辦理股權登記後,也可以轉增資本

2、轉增資本需要交萬分之五印花稅

以上這兩點是會計人需要注意的

把其他應付款轉入投資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收到其他應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某某某

2、其他應付款轉入投資款

借:其他應付款-某某某

貸:實收資本-某某某

3、在這裡要注意,其他應付款轉增資本需要企業提供股東協議書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增資報告方可確認實收資本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透過非貨幣財產的方式增加企業註冊資本,不但可以展示高新技術企業智慧財產權而且可以將智慧財產權真正運作到資本中,將高新技術企業往往註冊資本較小的劣勢轉化為優勢,起到樹立和展示企業實力的作用

其他應收款直接計入資本溢價也需要去工商局嗎?

需要的,資本公積也是資本投入的一種,企業接收股東劃入資產(包括股東贈予資產、上市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東和新非流通股股東贈予的資產、股東放棄本企業的股權,下同),凡合同、協議約定作為資本金(包括資本公積)且在會計上已做實際處理的,不計入企業的收入總額,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該項資產的計稅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