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貸款”1200萬!涉事銀行回應了

近日,四川成都一銀行被指“違規放貸1200萬”,引發網友關注。昨天(7月27日),當事人程女士的兒子楊先生告訴記者,近期母親列印個人信用報告時才發現,她曾於幾年前向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申請了2筆共計1200 萬元的貸款,但她本人從未向該銀行申請貸款。雖然貸款已還清,但他們希望能查清事實真相。

借款者是誰?個人借款合同影印件顯示,兩次貸款的“交易物件戶名”均為四川汶川一家公司。楊先生向記者證實,母親程女士是該公司的股東。該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已經赴銀行檢視相關資料,將配合相關調查,也期待公平公正的結果。

針對該起事件,涉事銀行一名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目前此事在調查進展中,之後將會有官方答覆。記者致電銀行客服求證此事,接線人員回應稱,將在核實後儘快進行回覆。

女子“被貸款”1200萬!涉事銀行回應了
查徵信發現名下曾貸款1200萬

稱合同中籤字、指紋非本人

來自成都的楊先生告訴記者,近日,母親程女士去銀行辦理業務時,在銀行列印了個人信用報告,意外發現她於2011年、2012年各向浦發銀行成都分行貸款600萬元,合計1200萬元,但她此前從未向該銀行申請過貸款。雖然她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這兩筆貸款已經還清,但這一記錄令他們百思不得其解。

楊先生提供的程女士個人信用報告顯示,2011年11月,程女士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申請了個人經營性貸款600萬元,還款頻率為“月”,還款期數為12期。截至2012年11月,賬戶狀態為“結清”。另一筆600萬元的貸款發生於2012年11月,還款頻率和期數與第一筆一致,截至2013年11月,賬戶狀態為“結清”。

楊先生表示,他們透過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獲得了貸款合同的影印件,發現這兩筆貸款合同中的相關簽字“均不是程女士本人簽署,指紋也與她本人不符”。程女士本人也從未委託過其他人去該銀行辦理貸款業務。

女子“被貸款”1200萬!涉事銀行回應了
“我們要求銀行提供當初審批貸款的原始審批單據,要求銀行配合查清事實真相,查出審批環節是否有違法違規行為,找出假冒簽名的始作俑者。”楊先生說。

楊先生向記者表示,他已經向浦發成都分行提出異議申請,也曾透過電話向浦發銀行客服多次投訴,希望銀行提供相關檔案進行核查和鑑定。上週末,他已經給四川銀保監局和四川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兩個部門寄送了投訴材料,期盼相關監管機構能儘快給與答覆。

借款方顯示為當事人參股的公司

涉事銀行稱事件正調查

是誰以程女士的名義申請了兩次鉅額貸款?楊先生透過銀行獲得的個人借款合同影印件顯示,兩次貸款的借款人均為程女士,“交易物件戶名”均為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貸款用途分別為“經營週轉”、“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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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顯示,汶川順發電熔冶煉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05月26日,註冊地位於汶川縣桃關工業園區,經營範圍包括碳化鈣、鐵合金生產銷售;DVC樹脂代購、代銷。股東資訊顯示,程女士是該公司的股東之一,實際出資額為40萬元。楊先生證實,母親是該公司的股東。“父親此前在汶川工作,2008年,他因地震遇難後,母親繼承了他的股份。”楊先生說。

楊先生告訴記者,在個人借款合同上看到該公司的資訊後,他曾向公司問詢此事。“公司開始說不知道這個事情。後來我們聯絡上當時的財務相關負責人,他承認是他去辦理的,但是沒有具體說細節。”楊先生說。

昨天(7月27日),記者聯絡到上述公司財務部門相關負責人。“今天我們到銀行去,非常重視地看了相關的資料。讓他們(相關責任人)嚴格依法辦事就行,我們全力配合相關的調查,也期待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該負責人說。

記者聯絡上該公司另外一名有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建議向浦發銀行了解此事。

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起事件目前在調查進展中,“這個(事情)後面我們會有一個官方的回覆。”

記者致電浦發銀行客服電話,接線人員在詢問事件詳情後表示,已記錄並將反饋相關訴求,屆時將有工作人員進行回覆。“情況核實之後我們會第一時間和您取得聯絡。”

涉事銀行曾因違規發放貸款

被罰4.62億元

記者注意到,2018年1月,浦發銀行成都分行曾因違規辦理信貸等業務,被罰4.62億元,2019年,浦發銀行總行也因此被罰130萬元。

據央視新聞報道,2018年1月,四川銀監局依法查處了浦發銀行成都分行違規發放貸款案件。浦發銀行成都分行被罰款4.62億元,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原行長、2名副行長、1名部門負責人和1名支行行長分別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據介紹,銀監會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存在重大違規問題,立即要求浦發銀行總行派出工作組對成都分行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核查。透過監管檢查和按照監管要求進行的內部核查發現,浦發銀行成都分行為掩蓋不良貸款,透過編造虛假用途、分拆授信、越權審批等手法,違規辦理信貸、同業、理財、信用證和保理等業務,向1493個空殼企業授信775億元,換取相關企業出資承擔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不良貸款。

央視新聞報道稱,銀監會指出,這是一起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主導的有組織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額巨大,手段隱蔽,性質惡劣,教訓深刻。此案暴露出浦發銀行成都分行存在諸多問題:一是內控嚴重失效。該分行多年來採用違規手段發放貸款,銀行內控體系未能及時發現並糾正。二是片面追求業務規模的超高速發展。該分行採取弄虛作假、炮製業績的不當手段,粉飾報表、虛增利潤,過度追求分行業績考核在總行的排名。三是合規意識淡薄。為達到繞開總行授權限制、規避監管的目的,該分行化整為零,批次造假,以表面形式的合規掩蓋重大違規。此外,該案也反映出浦發銀行總行對分行長期不良貸款為零等異常情況失察、考核激勵機制不當、輪崗制度執行不力、對監管部門提示的風險重視不夠等問題。

此外,2019年10月,銀保監會披露的罰單顯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對成都分行授信業務及整改情況嚴重失察、重大審計發現未向監管部門報告、輪崗制度執行不力等被罰130萬元,處罰日期為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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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方都市報。記者:吳佳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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