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深交所新聞發言人就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由 司空梓瑤 釋出於 財經

  自4月27日中央深改委審議透過《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總體實施方案》以來,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經市場各方共同努力,目前各項準備工作均已就緒,創業板註冊制首批18家企業將於8月24日上市。深交所新聞發言人就近期市場關注的創業板註冊制稽核、發行、上市、交易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深交所在推進創業板註冊制發行上市稽核工作過程中有哪些特色做法?

  答:深交所堅持“以資訊披露為核心”的註冊制稽核理念,始終將提升稽核工作規範性和透明度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認真執行稽核工作流程和稽核時限規定,堅持質量第一、兼顧效率,將合規要求全面嵌入稽核業務系統,持續最佳化完善稽核工作機制,努力做到“開明、透明、廉明、嚴明”,高效有序開展受理稽核工作,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增強市場各方改革獲得感。

  一是稽核流程公開透明。自主開發創業板註冊制發行上市稽核業務系統、資訊公開網站和深證服APP,實現稽核業務操作電子化,有效推進稽核標準、稽核程序、稽核結果、監管措施“四個公開”,切實提升稽核工作透明度。將科技監管貫穿發行上市稽核全過程,引入“企業畫像”等技術手段,實現智慧化稽核,全面提高稽核質效。業務系統24小時線上執行,保薦機構可隨時提交申請材料,方便發行人做好申報工作。

  二是稽核要點公開發布。在系統梳理相關IPO稽核問詢反饋意見和相關案例的基礎上,研究形成創業板首發稽核關注要點並及時向保薦機構公開,推動提高稽核問詢精準度,降低稽核問題數量和輪次,避免“撒胡椒麵”式提問,提升稽核工作質效,引導中介機構更好履職盡責,引導發行人充分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

  三是稽核溝通順暢高效。暢通與市場主體的溝通渠道,發行人及保薦機構可就涉及業務規則理解與適用的重大疑難、無先例事項,透過稽核業務系統或現場約談等方式與深交所進行預溝通,提高發行上市稽核效率。截至8月20日,深交所共收到149個預溝通問題,均在規定期限內予以回覆。稽核過程中對稽核問詢存在疑問的,在首輪稽核問詢發出後也可以預約溝通。整理編制創業板註冊制發行上市稽核工作動態,定期向保薦人釋出,透過問題解答、案例分析等方式傳遞稽核動態,明確市場預期。

  二、請介紹一下創業板註冊制首批企業新股發行的整體情況。

  答:發行承銷是保障創業板註冊制平穩落地實施的重要環節之一。深交所及時釋出相關業務規則,組建創業板股票發行規範委員會,促進形成公平合理有效的市場化發行定價機制,健全完善發行業務流程,嚴防各環節操作風險,引導承銷商和發行人高質高效完成發行承銷工作。

  從創業板註冊制首批上市18家企業新股發行情況看,市場化的發行定價機制有效發揮作用。據統計,18家企業發行市盈率在19.1-59.7倍之間,平均值39.3倍,中位數37.9倍,企業融資額在2.6-27.2億元之間,平均值11.2億元,中位數9.8億元,融資總額200.6億元。

  三、深交所對新股發行搖號抽籤環節進行哪些最佳化?

  答:為持續最佳化發行上市服務,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深交所對搖號抽籤業務承辦主體、服務費用和服務內容做出調整。

  一是由深證資訊免費承辦搖號抽籤業務。為完善市場服務,強化風險防控,進一步做好搖號抽籤業務,深交所決定自創業板註冊制首批企業啟動發行,由深交所下屬全資子公司深圳證券資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證資訊)全面承接企業新股發行搖號抽籤業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切實降低企業新股發行成本。截至8月21日,深證資訊已提供了27場搖號抽籤服務,業務執行平穩,市場反響良好。

  二是最佳化市場服務體驗。深證資訊不僅提供新股網上發行、可轉債網上發行搖號抽籤服務,還提供網下配售搖號和網下限售搖號等服務,更好滿足主承銷商和發行人需求,並增加在巨潮資訊網播出搖號抽籤影片等增值服務,提高新股發行透明度,最佳化搖號抽籤業務服務體驗。

  四、創業板註冊制首批企業上市首日起交易機制將發生變化,投資者需要重點注意哪些方面?

  答:創業板交易制度改革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兼顧創業板現有市場特點和投資者結構,引入創新機制安排。2020年8月24日起,《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正式施行,投資者需要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調整漲跌幅限制。創業板註冊制新股上市首五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之後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創業板存量股票、相關基金漲跌幅限制8月24日調整為20%(基金名單詳見附件,後續可透過深交所官網查詢)。需要注意的是,創業板股票千山退(300216)、神霧退(300156)、盛運退(300090)8月24日前已進入且仍處於退市整理期,期間交易機制不作調整,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仍為10%。

  二是引入申報價格範圍限制。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需要注意的是,超過上述申報價格範圍的訂單,將暫存於交易主機,此時訂單不在行情中顯示,也不會撮合成交,待價格波動使該筆訂單進入申報價格範圍時,會自動參與競價,成交前投資者可隨時撤單。

  三是最佳化盤中臨時停牌機制。創業板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盤中臨時停牌的觸發閾值為漲跌30%和60%,停牌持續時間為10分鐘,在警示交易風險的同時,保障交易連續性和市場價格發現功能。在盤中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繼續申報或撤銷申報。復牌時,交易所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四是調整單筆最高申報數量。創業板股票限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3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5萬股。如投資者提交的單筆申報數量超過要求,交易系統將直接拒單。需要注意的是,創業板單筆最小申報數量及變動單位沒有變化,仍為1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餘額不足100股的,應一次性賣出。

  五是新增股票及存託憑證特殊標識。除沿用新股上市首日證券簡稱首位字母“N”標識外,創業板註冊制新股上市後次日至第五日,證券簡稱首位將標識字母“C”,以提示不設漲跌幅限制的特別安排;上市時尚未盈利、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及具有協議控制架構或類似特殊安排的創業板股票或存託憑證,將新增“U”“W”“V”特殊標識。

  六是最佳化兩融及轉融通機制。創業板註冊制首發股票自首個交易日起可作為融資融券標的;轉融通出借券源擴大,戰略投資者可出借配售獲得的股票;新推出轉融通市場化約定申報方式,增加交易靈活性,提升交易效率,證券公司借入證券當日可供投資者融券賣出。

  此外,創業板還引入盤後定價交易機制,調整交易公開資訊披露指標等,投資者應予以關注。

  五、請問創業板交易監管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深交所基於創業板市場特點,持續最佳化交易監管,著力增強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築牢市場交易風險防線,保障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平穩實施。

  一是強化交易制度建設,保障交易監管規範透明。釋出《創業板股票異常交易實時監控細則(試行)》,立足創業板市場特點,構建創業板異常交易行為監管體系,明確虛假申報、拉抬打壓股價、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自買自賣或者互為對手方交易、嚴重異常波動股票申報速率異常等5類異常交易監控指標,引導投資者合規交易創業板股票。

  二是充分尊重交易自由,切實保護合法交易權。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充分考慮深市中小市值公司多、交易活躍特點,把握好監管尺度,提高監管適應性,對不存在明顯異常、不涉嫌違法違規的交易行為不干預,實施有彈性、有溫度的監管。

  三是嚴守自律監管底線,精準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加大重點領域監管力度,強化重點監控賬戶管理,利用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技術快速定位異動賬戶,有效挖掘證券違法違規線索,堅決打擊擾亂市場的異常交易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市場正常執行秩序。

  六、請介紹一下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新規落地執行情況。

  答: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新規釋出並實施後,深交所採取系列措施,確保新規平穩執行。一是指導證券公司全力做好業務和技術相關實施準備,有序推進市場組織工作。二是及時配套釋出相關業務和技術通知,持續更新有關問答,確保市場準確理解並執行創業板適當性要求。三是組織開展宣傳培訓等活動,全面、深入、持續做好投資者教育。

  各證券公司高度重視,積極履行適當性管理職責。一是制定新版《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修訂相關業務辦理流程,及時為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開通創業板交易許可權。二是完成相關技術系統改造,參與深交所、中國結算和中證金融等聯合組織的相關測試。三是採取多渠道、多方式開展投資者教育,突出規則制度解讀,強化風險提示,主動提醒存量投資者簽署新版風險揭示書。

  目前,各項工作進展順利,廣大投資者積極參與,市場組織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深交所將嚴格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投資者保護工作,護航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穩起步、開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