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金龍/西安報道
延長化建(600248.SH)吸收合併陝西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西建工股份”)一事因為遭到股東起訴引發外界關注。
2020年7月29日,延長化建披露,公司被股東劉純權起訴,劉純權申請撤銷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臨時股東會”)的相關決議。如果劉純權勝訴,則延長化建吸收陝西建工股份的相關議案變數將大增。
對此,延長化建方面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劉純權系延長化建2018年重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油工程”)的交易對方,透過重組成為延長化建小股東。至於劉純權訴訟的勝算,延長化建方面稱,此次股東大會全程經過律師見證,並由律師出具了法律意見書,預計法院不會支援該訴訟請求,對本次重組不存在重大影響。
另外,延長化建總經理康宇麟向記者表示,延長化建在與北油工程重組時,劉純權曾作出了業績承諾,此次延長化建吸收陝西建工股份,劉純權希望陝西建工股份能夠完成其此前的業績承諾。陝西建工股份不允,故劉純權希望訴訟增加談判籌碼。
遭股東起訴
2019年,陝西省國資委就將延長石油所屬延長化建部分國有股權劃轉至陝西建工股份,此舉表明延長化建與陝西建工股份之間的重組勢在必行。
對於上述劃轉,有陝西建工股份人士認為,劃轉之後,陝西建工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也就是控股方,這將使得陝西建工股份透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實現上市成為可能,也將加快公司上市的步伐。
雖然陝西建工股份奔入資本市場相對於一些民營建築企業要晚一些,但卻是名副其實的建築業“大佬”。2018年,陝西建工股份營業收入超過千億元,位列中國建築業競爭力200強企業第5位,穩居西部建築行業龍頭地位。
看上去延長化建與陝西建工股份重組是好事一樁,但卻遭到小股東反對。依據延長化建公告,公司於7月28日收到陝西省咸陽市楊陵區人民法院發來的《傳票》《民事起訴狀》等訴訟文書。股東劉純權以公司決議糾紛為由對公司提起訴訟,法院已受理此案。
劉純權主張,在2020 年 6 月 22 日,延長化建召開的 2020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表決通過了共 18 項議案的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等規定,相關決議應依法予以撤銷。對此,延長化建予以應訴。
事實上,除了劉純權的訴訟之外,在此前延長化建董事會會議審議此次重大重組時,董事李智對其中16個議案就曾投下了棄權票,董事符傑平則對4個意見投棄權票或反對票。
對於上述小股東們的反對,延長化建方面向記者表示,劉純權是在2018年重組北油工程之後成為公司小股東的。一直以來,劉純權與上市公司就北油公司重組完成後的業務發展存在意見分歧,故希望透過本次訴訟增加與上市公司進行談判的籌碼。
“此次公司召開股東大會程式合法、合規,而且有律師見證,並出具了律師意見書,預計法院是不會支援劉純權的訴訟請求。”延長化建方面認為,劉純權的訴訟對本次重組不存在重大影響。
“至於李智等董事投反對票,事實上該董事代表的就是劉純權的利益。”延長化建一位高管向記者表示,李智其實就是劉純權在上市公司的代言人。
依據天眼查資訊,劉純權、李智、符傑平曾在北油工程共事,劉純權曾擔任副董事長、總經理,李智曾擔任董事,符傑平曾擔任董事長。
博弈背後的“業績承諾”
“小股東的訴訟看似與此次重組有關,但是背後另有隱情。”曾參與延長化建與陝西建工股份重組事宜的相關人士張強(化名)向記者表示,小股東與上市公司的博弈,或許源於此前小股東對上市公司業績承諾。
根據重組方案,延長化建將以發行股份的方式,向陝西建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陝西建工實業有限公司購買其持有的陝西建工股份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後,陝西建工股份將登出法人資格,上市公司作為存續主體。上述吸收合併發行股份的價格為3.84元/股。同時,上市公司擬向不超過35名投資者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約21.3億元配套資金。
董事李智就曾重組最終交易價格存在疑問,認為股票發行價格及發行數量作為最終交易價格的重要因素,仍需進一步協商後確定;標的公司整體注入上市公司後,其收入將佔到上市公司九成,將直接影響上市公司未來盈利,而草案中未充分披露標的公司的未來盈利預測,也未進行業績承諾,增加了上市公司未來盈利能力的風險;方案對重組是否存在攤薄上市公司即期回報的風險提示仍不夠充分,公司擬採取的措施針對性不足。
看似充分的說辭,張強卻給記者講述了訴訟背後隱藏的故事。張強告訴記者,2018年北油工程淨資產僅有3億多元,但是最終的評估價約16億元,之所以評估這麼高,是因為採用了收益評估法,按照評估要求,北油工程承諾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每年分別要給上市公司貢獻淨利潤約2億元。如果完成不了承諾,就要以當時對應發行的股票作為補償。
張強亦稱,現在臨近承諾期限,但是依照目前的實際情況,完成承諾的難度很大,因此,作為曾經的主體承諾者,劉純權就希望藉著本次重組,讓陝西建工股份將上述承諾給背了。但是,陝西建工股份在給陝西國資委報告之後,得到的答覆是,無法承接上述北油工程重組時,對延長化建作出的承諾。
記者在延長化建既往的公告中找到了重組北油工程時的承諾,根據延長化建與交易對方簽訂的《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及其補充協議,參與交易業績承諾及補償主體的為延長集團、劉純權、武漢畢派克、武漢中派克、武漢北派克,金石投資、京新盛天的業績補償由劉純權代為承擔。業績補償主體承諾北油工程(新)2018至2020年實現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19202.5萬元、19328.51萬元、19922.06萬元;若北油工程(新)業績補償期間實現的淨利潤低於承諾業績,則由上述補償主體延長集團、劉純權等以現金進行補償,現金不足以補償的,以當時交易取得的截至補償義務發生時尚未出售的股份補償。
記者瞭解到,其實在劉純權起訴延長化建之前,曾經與後者控股方陝西建工集團方面多次接觸,希望能夠解決上述業績承諾問題。記者獲得的一份“關於儘快解決上次重組遺留問題的兩點意見”就曾明確指出,延長化建重組北油工程,目前尚存在未到期和未處理事宜,需在陝西建工集團資產重組前協調解決。
其中,第一條就提出,三年業績對賭及補償事項。根據北油工程重組時簽署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之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原股東對公司 2018、2019、2020年 三年淨利潤以及三年後資產減值測試做出了承諾,如無法實現承諾將對上市公司進行補償。上述承諾以及重組過程中上報證監會的一系列材料中,都明確了是基於北油工程在延長集團作為控股股東的情況下,依託延長集團能源化工產業發展大平臺的支援,而做出的業績承諾。但本次控股股東變更後,北油工程的下一步發展及盈利將存在不確定性,由此產生對上市公司的補償則對其他中小股東顯失公平。
因此,中小股東方敬請由陝西省國資委協調,中小股東的業績承諾及補償責任由新控股股東或原控股股東承擔,並簽署相關協議。
對此,本報記者從陝西建工集團方面瞭解到,上述意見未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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