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更加市場化”激發創業板新活力
創業板試點註冊制首批企業將於8月24日上市。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推動創業板發行上市條件、發行定價、發行節奏“更加市場化”,將進一步激發創業板投融資活力,促進直接融資市場快速發展,也將進一步改善資本市場結構和質量,為資本市場長期穩健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更好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高質量發展、服務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
發行上市條件更加市場化
市場人士表示,在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下,新股發行上市條件更加市場化。
一方面,放寬盈利條件要求,設定更為多元、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條件,允許存在累計未彌補虧損的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在創業板上市,併為尚未盈利企業上市留下制度空間;另一方面,精簡最佳化發行條件,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盈利能力要求改為持續經營能力,對於可以由投資者判斷的事項逐步轉化為資訊披露要求。
“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最佳化發行上市條件,增強包容性。相對於過去以盈利為主要考察指標的發行上市體系,本次註冊制改革為普通企業設計了三套上市標準,並針對紅籌企業、特殊股權結構企業等,也設計了相應上市標準,大大提升了創業板市場的包容性,進一步提升了資本市場對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的服務能力。”中金公司管理委員會成員、投資銀行業務負責人王晟表示。
中信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秦培景分析,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在上市條件方面做出較大幅度調整,由原來的兩套標準擴充套件成現階段的五套標準,其中普通企業三套標準;上市門檻基本看齊科創板,更多創新創業型公司能夠獲得申請註冊上市的機會。
發行定價更加市場化
專家稱,在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下,新股發行定價發揮機構投資者的投研定價能力,建立以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機制,發行定價更加市場化。
業內人士表示,本次創業板改革,總結了2005年以來我國新股發行制度歷次改革經驗以及境外成熟市場做法,充分借鑑科創板先行先試經驗,建立了以專業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機制,並結合存量改革特點,構建了差異化的新股發行定價體系。首先,保留直接定價方式,降低中小企業發行成本。其次,適當提高網下向網上的回撥比例,保障網上投資者的獲配數量。再者,提高向公募、社保、養老金、企業年金和保險資金的優先配售比例,重視中長線資金的報價參考。此外,縮小保薦機構強制跟投範圍。
“總體來看,創業板發行定價改革統籌考慮了增量與存量改革,與科創板純增量改革形成各有側重的差異化格局,在市場化發行承銷機制的改革基礎上進一步突出板塊特色,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招商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張夏表示。
發行節奏更加市場化
業內人士認為,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下,新股發行節奏更加市場化。
“註冊制下,創業板新股發行上市節奏透過市場化方式決定,市場主體自主選擇發行視窗,新股發行常態化。同時,再融資小額快速發行適用簡易程式,交易所在2個工作日內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具稽核意見,極大地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融資效率。”上述業內人士進一步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業內普遍認為,隨著中國經濟持續增長、居民收入穩定提升及機構投資者力量壯大,中國資本市場深度和廣度已足夠支撐註冊制改革深入推進。
“從市場資金面看,公募基金、保險資金、養老資金、企業年金等資金規模持續提升,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限制及滬港通、深港通實施,海外投資者持續增加A股投資規模,A股各類投資主體日漸成熟、投資規模日益增長,將有力促進資本市場長期向好。創業板IPO數量短期或許有所波動,但對二級市場影響相對有限,反而因為優質標的增多,會持續吸引場外資金入市,進一步提升二級市場活躍度。”華泰聯合證券董事總經理金巍峰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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