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事關一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股權激勵將迎高潮

5月30日,國資委正式釋出《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指引》。

“《指引》印發後,國資委將指導中央企業推動符合條件的控股上市公司科學高效規範地開展股權激勵工作,加快建立健全覆蓋企業經營管理骨幹和核心科研技術人才的正向激勵機制。”國資委相關負責人接受採訪時表示。

受訪專家指出,在國資委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的基礎上,此次釋出的《指引》進一步細化了央企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實施規則,有助於上市公司更好地制定並實施股權激勵,提高股權激勵的可操作性,未來央企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或迎爆發期。

此次下發的《指引》共九十七條,近兩萬字,主要內容有五方面:

一是重點介紹實施股權激勵的政策依據、適用範圍,實施股權激勵的條件、原則及相關要求。

二是對股權激勵計劃中的激勵方式、激勵物件範圍、權益授予數量、授予價格、時間安排、激勵收益等的內涵要義、政策規定、操作規範進行詳細闡釋。

三是從強化公司業績考核、健全激勵物件績效考核評價、科創板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考核等方面明確出資人的導向和要求,引導企業注重價值提升,實現高質量發展。

四是將規範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責任追究與特殊情形處理、財務處理和稅收規定等方面的要求和規定進行了梳理明確。

五是歸納各級國有股東的職責,對股權激勵計劃的決策、申報、實施、終止等程式事項予以梳理,並重申監督管理、資訊披露等要求。

激勵方式與公司特點相匹配

《指引》指出,上市公司股權激勵方式包括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應當根據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按照股票交易上市地監管規定,結合所處行業經營規律、企業改革發展實際、股權激勵市場實踐等因素科學確定激勵方式。

怡安翰威特諮詢公司全球合夥人倪柏箭表示,基於國企“走出去”的全球化佈局,以及“一帶一路”的全面發展,此舉將有利於適應更多元廣闊的資本市場環境。

股權激勵力度加大

《指引》明確,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可以適當上浮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權益數量佔股本總額的比例,原則上應當控制在3%以內。公司重大戰略轉型等特殊需要的可以適當放寬至股本總額的5%以內。上市公司連續兩個完整年度內累計授予的權益數量一般在公司股本總額的3%以內,公司重大戰略轉型等特殊需要的可以適當放寬至股本總額的5%以內。

《指引》指出,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權益授予價值,根據業績目標確定情況,不高於授予時薪酬總水平的40%。股權激勵物件實際獲得的收益,屬於投資性收益,不再設定調控上限。

上海榮正諮詢董事長鄭培敏指出,提高股權激勵力度,有助於公司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在人才市場的競爭中掌握主動權。

“寬進嚴出”科學考核

《指引》指出,權益授予環節的業績目標水平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結合計劃制定時公司近三年平均業績水平、上一年度實際業績水平、同行業平均業績水平合理確定。股權激勵計劃無分期實施安排的,可以不設定權益授予環節的業績考核條件。

權益生效環節的業績目標水平應在授予時業績目標水平的基礎上有所提高,根據分期實施方案制定時公司近三年平均業績水平、上一年度實際業績水平、同行業平均業績水平,結合公司經營趨勢、所處行業特點及發展規律科學設定,體現前瞻性、挑戰性。行業發展波動較大,難以確定業績目標絕對值水平的,可以透過與境內外同行業優秀企業業績水平橫向對標的方式確定。

鄭培敏認為,“寬進嚴出”、“靈活考核”有助於上市公司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科學設定業績考核體系,嘗試建立中長期股權激勵制度。

引入分期授予 鼓勵人才持續激勵

《指引》引導企業分期實施股權激勵,明確權益授予後至少鎖定兩年,解鎖後在不低於三年內分批生效。

韋萊韜悅人才與獎酬業務亞太區董事總經理方曄認為,分期授予方式將使得股權激勵成為企業定期人才盤點和付薪的常規工具,有利於持續調動核心骨幹人才的積極性,達到持續激勵、人才保留,推動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

鼓勵科創板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

《指引》允許尚未盈利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允許科創板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低於公平市場價格的50%。

鄭培敏表示,《指引》對科創板上市公司原則上都承接了上市規則,但同時也細化了要求,做到激勵與約束向對等。

央企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將提速

據上海榮正諮詢提供的資料顯示,自國資委2019年11月印發《通知》至2020年4月底,合計共有21家中央企業公告股權激勵,同比增長31.25%。今年以來寶信軟體、昊華科技、衛士通等上市公司相繼公告擬實施股權激勵。

去年年底,就有新興鑄管、中航光電、中航資本等上市公司採用回購的方式實施股權激勵。

中國建築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單廣袖表示,此次出臺的《指引》指導性非常強。一是賦予企業更大靈活性,同時對過往多項政策規定進行了系統整合,充分體現了放活與管好的統一。二是能夠有效幫助企業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股權激勵評審管控工具,為企業用好股權激勵提供了系統的設計框架。三是體現了鮮明的市場化導向,為健全企業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激發企業活力,解決痛點堵點難點問題提供了政策指引。

單廣袖表示,中建集團目前擁有7家上市公司,新指引出臺後,將利用好政策紅利,加快推進符合條件的所屬子企業實施股權激勵。同時在國資委政策的指導下,統籌運用好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等在內的多種中長期激勵工具,逐步形成短中長相結合、激勵與約束相匹配、物質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的正向激勵體系。

怡安翰威特諮詢公司全球合夥人倪柏箭表示,《指引》的釋出為央企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提供了更加開放包容且細化明確的指導,為發展科技、鼓勵創新,為促進企業長期發展、提升企業長期價值開啟政策空間,將有利於提升股權激勵的實施效率和規範性,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能力,為公司注入發展動力,為國企改革助力,央企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必將提速。

據怡安翰威特諮詢公司提供的資料顯示,近三年,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股權激勵普及率從10%逐步上升到2019年末的18%。僅在2019年,有59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權激勵計劃,創歷史新高。實施股權激勵的A股央企2019年淨利潤增長率平均為15.2%,顯著高於未實施的A股央企。

中智人力資源管理諮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李雙認為,《指引》頒佈在《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出臺前夕,該項工作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抓落實提成效”的政策支撐。《指引》的釋出,無疑是對推動中央企業擴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工作的覆蓋面上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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