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局長韓沂就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工作表示,原有試點政策期限沒有延長有幾點原因。一是試點政策區域窄,政策覆蓋性不高;二是稅收遞延優惠額度相對有限;三是養老金領取時納稅稅率較高。
這一試點是從2018年4月釋出的一紙通知開始的。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人社部、銀保監會和證監會聯合釋出的《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決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這項政策的出臺標誌著我國第三支柱養老金正式破冰,成為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髮展的一個契機,但是取得的成效卻並不明顯。截至今年4月末,試點地區共有4.7萬人投保,繳納保費僅為3.03億元。
“總結第三支柱養老的試點經驗和教訓,意義重大。一旦政策由試點向全面普及實施起來,路徑選擇選擇錯誤,則糾偏成本巨大”。濟安金信養老保險事業部總經理閆安向時代財經表示。
試點經驗和教訓
原人社部資金管理局相關監管人士向時代財經表示,第三支柱養老的試點值得總結的經驗有:“一是透過試點,在全社會普及了‘第三支柱養老’知識,提高了民眾對此問題的認識;二是透過各金融機構分頭試點開展‘第三支柱養老’業務,從不同角度探索了“第三支柱養老”的管理方式,對今後的制度完善及相關立法具有重要意義;三是透過多種方式的第三支柱養老試點,有利於分析並發現更適合國情的模式,為今後制度化進行了有益探索。”
試點的教訓是,一是這種多模式並舉的試點對以後制度的統一和規範增加了難度和成本;二是這種試點只能對形成基金以後的各個環節有試驗作用,對第三支柱養老的前端各環節,如與第一支柱的關係問題、一二三支柱的比例和覆蓋群體問題、適度的稅優比例及額度問題等等,不具有探索的意義。三是在養老保險頂層設計不成形(整體養老保險思路不清晰)的情況下,進行第三支柱的試點,帶有一定的盲目性。
上述監管人士認為,對第三支柱養老之所以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主要是政府在養老保險整體制度設計方面嚴重滯後,社會保險主管部門也沒提出成體系的看法或思路,導致‘等米下鍋’的各金融部門都在按照各自拓展業務的需要,在發聲、在設計並推動‘第三支柱’。這些觀點和爭論無法統一,只有政府的養老保險頂層設計出爐後才能解決這一問題。
事實上,稅收優惠是發達國家第三支柱發展的關鍵因素。當前稅優激勵不足、涉稅流程繁瑣等也是制約第三支柱發展的主要問題。
在監管和立法方面,當前,中國的養老金缺乏法律保障,國家層面只有社會保險法,第三支柱沒有立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的制度也都是人社部的部門規章。
5月20日,全國政協委員、上海銀保監局局長韓沂提出建議,儘快出臺新的稅延養老保險政策或延長試點期限,穩步推進試點擴面擴容;調整稅收優惠額度,提高政策吸引力;調整領取期稅收政策,支援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
建立統一賬戶成破局關鍵
建立第三支柱統一的個人賬戶資訊平臺系統,是業界針對第三支柱發展模式的最大共識。
“第三支柱養老金試點政策的完善,主要在於建立統一的個人賬戶資訊管理服務平臺,對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等金融產品進行統一的功能監管。”閆安認為,“第三支柱養老賬戶分設不同金融行業,就不叫養老制度統籌了,這恰是‘碎片化’養老改革之弊端。”
按照《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22號檔案的規定,要求“賬戶封閉執行,與居民身份證件繫結,具有唯一性。”這意味著只能在銀行、保險、基金三類金融機構中單選,無法實現賬戶唯一。
閆安認為,第三支柱養老合格計劃的前提,是參加社會基本保險,賬戶登記必須透過賬戶唯一性和參加社保第一支柱參與情況的校驗,“人社部門建立一站式的三支柱個人養老賬戶系統最具有優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養老保險司,其核心職責之一,就是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可以同時承擔對外對內協同機制的建立,實現資訊共享和業務協同。
對外,其統一資訊平臺系統可以與商業銀行、保險、信託、基金等各類投資管理機構對接,實現有效的資金管理、投資管理和相應服務,與財政、稅務等政府部門資料交換,實現稅優賬戶核驗、運營監管、稅務稽查。
對內,該系統可以與社會保障卡持卡人員基礎資訊庫、全民參保登記資料庫、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資料庫對接,核驗參保人三支柱賬戶資訊,實現資訊關聯和綜合查詢。
“中國的老齡化速度太快了,我們現在65歲以上人口占全人口比重已經12%了,30年之內會達到30%,進入深度老齡化。”董克用表示。
他認為,中國養老金的結構不平衡,對於應對老齡化的挑戰是有問題的。因為僅靠第一支柱無法應對老齡化。“特別是現在,第一支柱已經在降費率了,我們的費基也在降,所以從長期來看,基本養老保險就會遇到一些問題。第二支柱規模已經接近1.5萬億元,無論是增長率還是資產總規模是增長了,但是增幅已經出現了小幅下降。
“所以,第三支柱要趕快發展起來。”董克用直言,“產品制的侷限性仍有一些問題,還是希望我們能夠擴大到賬戶制,透過賬戶制認真建立唯一的賬戶,使老百姓更方便的實現稅優,能夠更方便的去購買產品。”
未來或基於賬戶打通二三支柱
去年底釋出的《墨爾本美世全球養老金指數—中國版2019》的報告中提出:基本養老金要“統賬分離”,讓個人賬戶真的歸個人所有。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副長鍾蓉薩在該報告發佈會上公開表示認可,“但實現一步到位難度大。”
在養老金統籌發展的大背景下,鍾蓉薩建議,“第一,逐步過渡,考慮調降社保個人繳費率一個百分點到第三支柱,為參加基本養老的人群統一建立第三支柱個人賬戶,迅速擴大覆蓋面。第二,給予企業年金個人選擇權,或逐步推進,給予不同風險收益分檔的組合供大家選擇,自擔風險、各負其責,充分調動員工參與的積極性。第三,基於賬戶,打通二三支柱。”
“考慮第三支柱與企業年金、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住房公積金的打通,目前相關部委也在研究推動發展完善補充養老的行動方案。”鍾蓉薩表示。
“參與率低、覆蓋面小是企業年金髮展的主要問題。”閆安認為,第二支柱養老金制度環境需要進一步最佳化。
據人社部公佈資料顯示,2015年參與企業年金的企業數和職工人數增幅分別僅為2.94%和1.01%,創下歷史新低。2016和2017連續兩年,職工人數增幅不到1%。截止2018年底,企業年金職工人數為2388.17萬人,僅佔當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2391.7萬人的4.6%。
5月22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銀聯原董事長葛華勇提出建議,要積極鼓勵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目前我國企業建立年金制度比例不足1%,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建議出臺優惠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逐步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提高“第二支柱”替代率水平。
此外,基本養老金髮放要體現:“託底”,即保證基本養老需要;“限高”,即控制地區差異過大;“調劑”,即增強中央養老金調劑力度。
葛華勇建議,大力培養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意識。引導人們樹立“儘早建立個人商業養老保險計劃”的理念並付諸行動。保險公司要創新養老保險產品,進一步擴大參與的金融機構和產品範圍,讓銀行、保險、證券都能成為“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的重要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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