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加強保險中介監管 嚴格規範資訊化工作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戶端】;
近日,為加強保險中介監管,推動保險中介行業高質量發展,銀保監會印發了《保險中介機構資訊化工作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6章36條,對保險中介機構資訊化工作提出全面要求。明確提出,不符合《辦法》要求的視為不滿足《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對於資訊化建設和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得經營保險中介業務。要求保險中介機構在《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整改,並向監管部門報送報告。
《辦法》規定,保險中介機構的重要資訊化機制、設施及其管理應保持獨立完整,與關聯企業相關設施有效隔離,嚴格規範資訊系統和資料的訪問、使用、轉移、複製等行為,不得違規向關聯企業洩露保單、個人資訊等資料資訊。資訊化事項外包給關聯企業的,應按照《辦法》外包要求實施有效管理。
當前,部分保險中介機構與合作保險公司間的業務資訊互動不規範、不透明,業務流程難以追溯,監管資料報送不準確、不及時。《辦法》從夯實行業發展基礎的角度出發,提出保險中介機構和保險公司、監管部門資料對接的要求,規範保險中介機構、保險公司、監管部門之間的資訊互動行為,使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機構業務資訊互動規範、透明、可追溯,促進保險中介機構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提升保險中介市場執行效率,改善保險中介監管資料質量和報送時效,提升監管效能。(總檯央視記者 王善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