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准公開發行次級債 券商料迎補充資本大年
證監會5月29日釋出《關於修改〈證券公司次級債管理規定〉的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主要內容包括:允許證券公司公開發行次級債券,為證券公司發行減記債等其他債券品種預留空間,統一法規適用等。
分析人士指出,證監會修改證券公司次級債管理規定,為證券公司擴充資本實力,增強風險抵禦能力提供了利器。在政策利好、市場流動性相對寬鬆等多重因素下,次級債發行預計將增多,券商有望迎來補充資本金大年。
解決“痛點”問題
《關於修改〈證券公司次級債管理規定〉的決定》立法說明指出,自2010年證券公司次級債相關規定實施以來,次級債在拓寬證券公司融資渠道、支援證券公司補充資本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三年,證券公司共發行次級債4563億元,佔證券公司公司債發行總規模的34%,次級債已成為證券公司重要的流動性和資本補充工具。但目前僅限於非公開發行次級債券,且發行減記債等其他品種也缺乏明確依據,有必要進一步完善《證券公司次級債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適應市場多樣化需求,更好支援行業發展。
根據立法說明,此次修訂堅持三方面思路,一是保持基本框架,延續監管理念。《管理規定》明確了證券公司次級債的內涵、發行方式、條件、程式、淨資本計入等要求,大部分內容仍符合監管現狀和行業實踐情況,擬繼續保持《管理規定》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二是完善部分條款,解決“痛點”問題。一方面,刪除限制證券公司公開發行的相關條款;另一方面,增加支援證券公司發行減記債等債券品種的條款,切實滿足行業發展需求。三是統一機構投資者界定。
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統一規範了機構投資者的範圍。
申萬宏源證券固定收益融資總部副總經理範為表示,在當前“六保”的政策背景下,增強金融機構資本實力對於提升金融助力實體經濟的能力有重要意義。本次修訂《證券公司次級債管理規定》,為證券公司擴充資本實力,增強風險抵禦能力提供了利器。
允許公開發行次級債
此次《證券公司次級債管理規定》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首先,最佳化次級債發行方式,允許公開發行。一是刪除第二條第三款“證券公司次級債券只能以非公開方式發行,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每期債券的機構投資者合計不得超過200人”的相關規定。二是刪除第八條第一款“發行或轉讓後,債券持有人不得超過200人”的相關表述。
其次,支援證券公司發行減記債、應急可轉債及其他創新類債券品種。增加一條規定“證券公司發行減記債、應急可轉債及其他創新類債券品種,參照適用本規定,其他監管規則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再次,將機構投資者概念統一至《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表述和界定。
同時,依據《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統一規制次級債券銷售的相關要求。將第十條第二款“證券公司次級債券可由具備承銷業務資格的其他證券公司承銷,也可由證券公司自行銷售”修改為“具備證券承銷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非公開發行次級債券可以自行銷售”。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認為,允許公開發行次級債等政策,有助於拓寬券商融資渠道,支援證券公司發行減記債、應急可轉債及其他創新類債券品種,將鼓勵券商增強競爭力做大做強,當然券商也需提高風險管理和控制能力。
券商發債多點開花
分析人士指出,在政策利好、市場流動性相對寬鬆等多重因素影響下,預計次級債發行將增多,券商有望迎來補充資本的大年。同時,今年以來券商發行其他型別債券的力度明顯加大,券商發債融資呈現多點開花局面。
資料顯示,2019年以來,券商發債融資力度重新加大,全年共發行各類債券逾9000億元,明顯高於2017年和2018年6000多億元的水平。今年以來發債力度進一步加大,前5個月已發行各類債券合計超過7000億元,將近去年全年八成水準。其中,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貢獻了超過一半的融資額,前5個月共發行約4000億元,逼近去年全年的4491億元,增長尤為顯著。
前券商資深保薦代表人王驥躍表示,我國券商槓桿率與國際同行相比有較大差距。在近期低利率背景下,券商發債融資熱情較高,此次允許公開發行次級債等舉措,疊加一年期以內公司債券發行限制被取消等,券商發債規模有望進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