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內逾八成新股超募 專家建議最佳化規則引導資金使用
最近,禾邁股份將用大筆超募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訊息受到市場關注。
《證券日報》記者據同花順iFinD資料梳理,12月份以來截至12月21日,A股共有25只新股上市,其中21只超募,佔比超八成,均來自科創板或創業板。從超募情況看,9只新股超募2倍以上,最高達9倍。這也使投資者對超募資金的使用頗為關注——超募的錢用到哪了?
記者發現,從12月份相關公司公告來看,超募資金主要用於補充流動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投資新專案等。業內專家普遍認為,大筆超募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合規但不一定是最優解。上市公司應將超募資金用於主營業務相關領域,增強核心競爭力,促進實體經濟發展,為企業和投資者帶來良好投資回報,形成良性迴圈。此外,募集資金使用相關規則也有最佳化空間。
多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記者據東方財富Choice資料梳理發現,12月份以來,至少有2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超募資金使用情況。從使用用途看,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有17家,用於購買理財產品的有9家,其餘則用於投資新專案等。另外,也有上市公司對超募資金進行了多樣化安排,同時用於補充流動資金與購買理財產品。
“超募資金通常可用於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借款,屬於拓展主營業務。超募資金有明確的使用規範,企業經營有各自的戰略決策,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將所有資金都用於經營才是最正確的選擇。”華鑫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嚴凱文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然而,有些上市公司將大筆超募資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的行為,也引發部分投資者質疑。有上市公司表示,用超募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取良好的投資回報,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保障股東利益。
“上市公司將大量超募資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並不是最合理的選擇。”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大量資金在企業閒置,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企業在短時間內可能不需要那麼多資金,應該想辦法引導這些資金回到市場中去,使資金更高效地利用起來。”
“大部分實業公司欠缺專業的投資能力和風控能力,而且,將超募資金用於購買理財產品,也不符合證券市場募集資金的初衷。”華泰聯合證券執行委員會委員張雷對記者表示。
鼓勵超募資金投向主業
記者注意到,12月15日,有科創板公司宣佈,將超募資金用於收購併增資所在產業鏈企業,增強主業競爭力。
上述公司公告稱,擬使用7000萬元超募資金收購所在產業鏈某企業60%股權,同時再用部分超募資金對其增資,增資完成後將持有該企業66%股權,取得控股權。公司認為,該交易有利於進一步完善公司主業佈局,提升經營效益,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潛力。
“上市公司將超募資金用於收購整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這是需要重點鼓勵的方向。”張雷表示,將資源配置到優質產業中,透過發展主業來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可以提供更多就業崗位,提高全社會資源利用效率,形成資金的良性迴圈。
張雷表示,對於此類企業,證券服務機構需要為其進行全面的產業鏈梳理,研究制定明確的發展戰略,引導企業高效利用超募資金。同時,也要對超募資金的使用進行必要的監督,提出合理意見,規避投資風險,充分發揮資金優勢,推進企業向好發展。
超募資金用於投資主業也是監管鼓勵的方向。相關規定顯示,科創板公司將超募資金用於在建專案及新專案(包括收購資產等)的,應當投資於主營業務,科學、審慎地進行投資專案的可行性分析,提交董事會審議透過,由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或者獨立財務顧問發表明確同意意見,並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專家普遍表示,需要進一步完善募集資金使用管理相關制度。嚴凱文認為,註冊制下,務必加強對超募資金的相關管理工作。建議把超募資金的使用與上市公司再融資掛鉤,募集資金沒有使用完畢的上市公司不宜進行再融資。此外,超募資金使用中出現嚴重問題的,應對上市公司再融資進行相關限制。
王驥躍認為,完善超募相關制度需充分發揮規則引導作用,建立市場化的解決方案。對此,他提出四點建議:一是允許超募資金回購,在觸及社會公眾股限制的時候,允許先用資本公積擴股到4億股以上再回購,有利於解決閒置資金浪費問題;二是讓超募閒置資金透過戰略配售基金渠道回到市場,支援更多實體企業IPO;三是修改相關規則,以融券的方式來增加上市之初的實際流通量,促進市場化發行定價;四是適當加快新股供應,促進發行定價更加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