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新股發行細則表述不清:不足100股的餘股,到底怎麼分配?

週末突發利好,北交所將在11月15號開市!這個訊息雖然沒有正式官宣,但從檔案中可以觀察出來。據媒體報道,10月30日晚間,證監會發布了北京證券交易所基礎制度,初步構建了北京證券交易所發行融資、持續監管、交易所治理等基礎制度體系,並明確了基礎制度的生效日期為11月15日施行。

北交所新股發行細則表述不清:不足100股的餘股,到底怎麼分配?

其中關鍵的一句話是:“上述規章、規範性檔案將於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北京證券交易所將於11月15日開市。最近幾天精選層大幅調整,可能很多投資者遲遲不見北交所開市,都心灰意冷了。碰巧三季報輪番釋出,一些不及預期或者下降的公司被大幅殺跌。現在,北交所開市時間確定了,就等待明確官宣了

北交所開市後,小散戶按照時間優先申購獲配100股的福利將取消了,百股福利將轉給有錢的大戶了。

北京證券交易所10月30日釋出上市與稽核4件基本業務規則及6件配套細則和指引。其中一點引人關注,公開發行並上市方面,總體平移精選層關於盈利能力、成長性、市場認可度、研發能力等晉層標準作為上市條件,保持包容性和精準性。同時,落實註冊制試點要求,明確了交易所稽核與證監會註冊的銜接分工,組建上市委員會,充分發揮專業把關作用。發行承銷制度保留詢價、直接定價等多樣化發行定價方式;同時對餘股配售進行最佳化調整,由“按時間優先”調整為“按申購數量優先,數量相同的時間優先”,緩解投資者集中申購壓力;強化報價行為監管,維護髮行市場秩序。

大家注意這個表述:同時對餘股配售進行最佳化調整,由“按時間優先”調整為“按申購數量優先,數量相同的時間優先”,緩解投資者集中申購壓力。這個表述可以理解為,北交所開市後,餘股配售的福利給大戶了,小資金搶購百股不可能了。

北交所新股發行細則表述不清:不足100股的餘股,到底怎麼分配?

北交所開市後,取消一手黨,100股碎股按照數量優先原則分配。有網友疑惑,覺得申購數量優先好像有點問題。不知道是按照整除後餘下股的數量優先,還是直接按照申購總數量優先分配。第一種理解類似四捨五入,第二種理解就是有錢人優先,大家認為是哪種?

我的看法是後者,按照申購總數量優先分配,就是說給申購總資金多的。我們看一下原文是怎麼說的:

《北京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細則》第十一條 :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總量大於網上發行數量時,根據網上發行數量和有效申購總量的比例計算各投資者獲得配售股票的數量。其中不足 100 股的部分,彙總後按申購數量優先、數量相同的時間優先原則向每個投資者依次配售 100 股,直至無剩餘股票。

這裡沒有明確說明是按照“四捨五入”方式還是按照總資金優先原則,但有句“彙總後”,那就意味著把碎股彙總以後,按照申購資金量大小依次分配。

北交所改變了100股配售方式,但這個公文寫作有爭議,不嚴謹也比較模糊,沒有詳細說明。這導致不同投資者有不同理解,有的理解為按申購總資金量大小分配碎股,有的理解為按餘股多少分配碎股。

第一種我在上面說了,並且傾向第一種。就像投資者留言的,申購數量字面理解肯定是你總的打了多少股,而不是你獲配不足100股部分打的數量,如要按餘股獲配數量多優先,也應該表述“按獲配不足100股部分數量多者優先”。

但仔細想了想,也有可能是第二種,就是按獲配不足100股部分數量多者優先。即99股的最優先,98股、97股…依次排序。這樣的話,利好有十幾萬、幾十萬資金的。因為很多精選層新股都是十幾萬到四五十萬資金才能獲配100股。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小資金還有一線生機。

北交所新股發行細則表述不清:不足100股的餘股,到底怎麼分配?

可轉債的配售規則就很明確,寫作也很詳細。上海市場的配售原則:原無限售條件 A 股普通股股東網上優先配售轉債可認購數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確演算法原則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個賬戶股數計算出可認購數量的整數部分,對於計算出不足 1 手的部分(尾數保留三位小數),將所有賬戶按照尾數從大到小的順序進位(尾數相同則隨機排序),直至每個賬戶獲得的可認購轉債加總與原 A 股普通股股東可配售總量一致。用一句話簡單的說,就是上海市場配債金額在非整數部分,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進行分配。

那麼北交所不足100股的碎股是按照哪種原則分配呢?你認為是哪一種?北交所新股發行細則表述不清:不足100股的餘股,到底怎麼分配?這個問題需要監管部門出面給出一個詳細解釋,或者由北交所出臺一個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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