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11月1日起!企業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關於企業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公告2020年第19號

根據國務院和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貴州省範圍內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徵收範圍

(一)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和大額醫療救助)、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二)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大額醫療救助)。

二、徵收方式及徵收期限

繳費人按照現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或醫保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社保或醫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應繳費額向稅務部門繳費。其中,企業應於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16:00前向稅務部門繳納當月費款,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政策規定代扣代繳;靈活就業人員按月、按季或者按年向稅務部門繳費,具體期限按照各險種具體政策執行。

三、繳費渠道

稅務部門為繳費人提供“實體、網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繳費渠道,繳費人可以透過辦稅服務廳、政務服務大廳稅務徵收視窗、自助辦稅(費)終端、社保費管理客戶端、電子稅務局以及商業銀行等渠道進行繳費。具體繳費渠道及辦事指南等內容,詳見《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於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渠道的通告》(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2020年第12號通告)。

四、其他事項

由於相關部門需聯合對申報繳費系統進行升級,2020年11月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業務自11月10日起全面恢復辦理,請繳費人按本公告明確的徵收期限辦理繳費。

參保登記、權益記錄、待遇發放等業務仍由社保或醫保經辦機構負責辦理,繳費人在辦理相關業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人社部門12333服務熱線或統籌區內醫保經辦機構的諮詢電話進行諮詢。繳費人在辦理繳費業務時如有疑問,可以撥打稅務部門12366服務熱線諮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

【關注】11月1日起!企業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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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袁航

來源:貴州稅務

編輯:熊俊、張黎方夏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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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遵義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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