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文通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人保財險”)存在承保後未及時簽發保險單、未嚴格執行經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使用已廢止的保險條款等問題,漠視並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通報資訊顯示,2018年3月,人保財險總公司授權其廣東省分公司與某集團簽訂合作協議,約定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為該集團旗下平臺的借貸業務提供“合同履約保證保險”保障,投保人為該集團旗下平臺借款人,被保險人為資金出借人,保險金額為貸款本金與利息之和。
截至2019年12月底雙方終止業務合作,人保財險累計承保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及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多年期)保單700餘萬筆。
銀保監會指出,人保財險存在“承保後未及時簽發保險單,未傳送投保成功簡訊”、“未嚴格執行經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使用已廢止的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等三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
具體來說,在與該集團業務合作中,人保財險業務系統的功能設定為:投保人發起觸發(查詢、下載等)動作,系統中才能生成相應正式的電子保單,即電子保單不觸發、不生成。人保財險在承保後,未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其它保險憑證,也未向投保人傳送投保成功簡訊。
同時,人保財險在承保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及個人貸款保證保險(多年期)中,未對任何單一保單的保險費率進行核定,直接採用該集團對單一客戶進行差異定價後推送給人保財險的保險費率資料進行收費、承保。人保財險未按照向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測算單一保單的保險費率,未嚴格執行經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
此外,在2018年3月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與該集團簽訂的協議中約定適用條款為《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該條款於2013年12月備案透過。2019年1月,人保財險《借款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備案透過,原《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同時廢止。但是,2019年2月後,人保財險承保的借款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業務,投保單/保險單所附條款仍為《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涉及保單150餘萬筆,保費收入近4億元。
藍鯨財經注意到,與人保財險廣東省分公司合作的機構為玖富萬卡。
就在2020年12月30日,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釋出的一則民事裁定書也揭開了玖富數科與人保財險的服務合同糾紛。
裁定書顯示,2018年3月13日,人保廣東分公司與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玖富數科”)簽訂合作協議,協議約定由玖富數科向人保廣東分公司提供服務,此後又兩次簽訂補充協議進一步約定了合作內容。該簽約時間與銀保監會通報相一致。
在上述協議簽訂後,玖富數科為人保提供服務至2019年12月31日,但人保廣東分公司僅支付了2019年7月28日之前的費用,對於2019年7月28日至12月31日之間玖富提供的服務,人保廣東分公司合計共22.335億元服務費並未支付。雙方在2020年對簿公堂,因管轄權異議目前人保是否該支付這筆服務費仍未有定論。
在黑貓投訴等平臺中,有多位玖富萬卡借款人投訴稱平臺存在強制違規搭售人保財險旗下保險的問題。
投訴資訊顯示,有使用者在2019年6月透過玖富萬卡借款38000元,分24期,需償還53790元,其中10800元為保費。人保財險出具的個人貸款保證險(多年期)保險單顯示,投保人系借款人,被保險人為放款方葫蘆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電子保單中蓋章的承保方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
借款人表示,該保險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辦理的,在辦理時沒有收到人保財險的電話或簡訊向投保人確認。在貸款逾期後,人保在未告知借款人的情況下直接代償了該筆貸款,並進行催收,借款人要求人保財險撤銷代償、撤銷保險費,停止暴力催收。
隨著消費金融行業迅猛發展,中國人保(SH.601319)的信用保證保險曾獲得快速增長。2018年信用保證保險的保險業務收入達到115.75億元,同比增長134.2%,到2019年增速放緩,同比增長96.7%貢獻業務收入227.67億元。
但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和2020上半年,受到融資性信用保證險業務風險壓力影響,中國人保的信保業務在18個月內錄得虧損共近60億元,已嚴重影響公司整體收益情況。2020年上半年,人保信保業務僅錄得收入43.18億元,同比減少58.6%。
中國人保表示,將持續加強業務風險管控,積極調整業務結構,逐步降低風險敞口,信保業務規模同比縮減。
2019年,相關監管部門叫停保險公司透過現金貸等網貸平臺銷售意外傷害險,但雙方合作的信用保證保險並未被監管提及。公開資料顯示,除了玖富萬卡,在貸款時馬上消費金融旗下安逸花、維信金科旗下卡卡貸、樂信旗下分期樂均與保險公司合作銷售信用保證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