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韞匿
3月2日,上交所對佰仁醫療(688198.SH) 及其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程琪下發了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佰仁醫療在定期報告披露方面,以及程琪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行為。 2020年10月23日,佰仁醫療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稱,2020年前三季度實現淨利潤5651.07萬元,同比增18.45%;實現扣非淨利潤4866.67萬元, 同比增4.85%。
1月30日,佰仁醫療披露關於2020年第三季度報告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稱,因佰仁醫療於 2020年7月1日釋出了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激勵物件的限制性股票數量為284.12萬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4.12萬股,首次授予激勵物件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25.00元/股,佰仁醫療應當在2020年第三季度計提股份支付費用1356.40萬元。
但佰仁醫療未能按規定在第三季度報告中計提前述股權支付費用,所以對2020年第三季度合併財務資料進行會計差錯更正。
差錯更正後,佰仁醫療2020年第三季度實現淨利潤4461.71 萬元,同比降6.48%;實現扣非淨利潤3677.31萬元,同比降20.77%。
佰仁醫療第三季度報告中未及時計提股份支付費用,導致2020年第三季度財務報表中的總資產、淨資產、資本公積和營業成本、期間費用、淨利潤等科目列報金額存在錯誤,定期報告披露不準確。 佰仁醫療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佰仁醫療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程琪作為財務管理負責人和資訊披露事務的具體責任人,對佰仁醫療第三季度報告披露不準確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所以,上交所對佰仁醫療和時任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程琪予以監管關注。
(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