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汪子旭 王璐)《經濟參考報》記者3月12日從發改委網站獲悉,發改委等五部門近日釋出《關於引導加大金融支援力度促進風電和光伏發電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提出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化原則與可再生能源企業協商展期或續貸,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發放補貼確權貸款。
《通知》提出,對短期償付壓力較大但未來有發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企業,金融機構可以按照風險可控原則,在銀企雙方自主協商的基礎上,根據專案實際和預期現金流,予以貸款展期、續貸或調整還款進度、期限等安排。
根據《通知》,各類銀行金融機構均可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向具備條件的可再生能源企業在規定的額度內發放補貼確權貸款,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優先與既有開戶銀行溝通合作。相關可再生能源企業結合自身情況和資金壓力自行確定是否申請補貼確權貸款,相關銀行根據與可再生能源企業溝通情況和風險評估等自行確定是否發放補貼確權貸款。貸款金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等均由雙方自主協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