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獲利近10萬!又是誤操作?A股高管短線交易何其多

由 巫馬言 釋出於 財經

  作為上市公司的“核心人物”,董監高及其關聯方的交易行為合規性一直以來備受市場關注。

  近期,A股上市公司高管或親屬因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公司股票的案例增多,可謂層出不窮,花樣百出!不僅有上市公司高管“明知故犯”的,也有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高管親屬誤操作的。雖然方式、理由不盡相同,但結果都是直接違反了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規定條款,甚至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

  監事配偶短線交易公司股票,獲利近10萬元

  6月8日,陸家嘴釋出重要公告,自曝公司監事李旻坤女士的配偶殷樹軍先生短線交易公司股票,獲利98657.53元!陸家嘴同時表示,公司監事李旻坤對此事事先並不知情,近10萬元收益已全數收歸公司所有。

  8日行情資料顯示,陸家嘴上午開盤後快速即拉昇,並封死漲停,截至當天收盤,陸家嘴股價漲9.98%,報14.43元/股。

  有股民發出疑問為什麼公司高管的配偶、直系親屬短線買賣公司股票會受限,且收益要全部上繳呢?

  具體是怎麼回事?且看公司披露詳情

  據陸家嘴公告披露,公司監事李旻坤的配偶殷樹軍的證券賬戶於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6月4日期間買賣了公司股票,上述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具體交易細節是殷樹軍於2月10日購買了公司股票2萬股。6月4日,殷樹軍賣出了所持有的2萬股公司股票。截至該公告披露之日,殷樹軍共計持有公司股票陸家嘴0股,陸家B股0股。

  公告稱,上述交易屬於殷樹軍先生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致,李旻坤女士在其配偶賣出股票之前事先並不知曉相關情況,且未告知親屬公司經營的相關情況。同時,李旻坤獲悉相關情況後第一時間告知公司,主動上交違規交易的收益98657.53元,並就此對公司和市場帶來的不良影響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

  同時殷樹軍宣告,其買賣公司股票,均為其本人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獨立判斷而作出的決定。本次交易未發生在禁止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買賣股票的視窗期內,不存在利用內幕資訊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觀違規的情形。

  根據2020年3月1日施行的《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國務院批准的其他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自然人股東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

  一個月內50家公司董監高或親屬觸發短線交易

  提到親屬觸發短線交易,今年的大妖股順控發展則備受投資者關注。因董事長、總經理的女兒短線交易,於2021年3月16日買入公司股票400股並於3月18日賣出上述股票,4月2日公司為此收到監管函。行情資料顯示,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8日至4月6日收盤價累計漲幅為869.80%。自3月8日上市以來,連續21個交易日漲停,重新整理今年上市公司連續漲停記錄。

  近日,仍有多家上市公司披露關於公司董事親屬短線交易的公告。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6月8日,近一個月內至少有50家公司釋出董監高短線交易的公告。其中,僅6月份以來,就有至少15家公司“自曝”董監高觸發短線交易。

  記者梳理發現,從上述50家上市公司披露的短線交易情況來看,公司董監高親屬觸及短線交易情形居多,佔比超過半數。僅有極少數上市公司董事長及監事屬於因誤操作觸發短線交易。

  就近一週而言,包括陸家嘴在內,就有4家公司釋出公告自曝親屬違反規定,構成短線交易的案例。

  6月7日,青鳥消防公佈,公司收到公司高階管理人員、副總經理周子安通知,周子安於2021年6月4日因誤操作買入公司股票,其本次買入行為後構成短線交易。周子安本次短線交易所獲盈利38,390元將上交公司。

  6月7日,深交所向恆星科技董事長謝曉博、總經理謝曉龍發出監管函。監管函稱,謝曉博、謝曉龍母親焦會芬於2020年11月18日賣出恆星科技股票1650萬股,成交金額6121.50萬元,於2021年1月14日買入恆星科技股票73.85萬股,成交金額207.96萬元。焦會芬股票買賣行為構成短線交易。謝曉博、謝曉龍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未能督促父母合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相關規定。

  高樂股份6月5日釋出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楊旭恩先生《關於短線交易的情況說明及致歉宣告》,獲悉其配偶陳文丹女士分別於2021年6月2日及2021年6月3日買賣公司股票,其買賣行為構成短線交易,根據《證券法》的規定,陳文丹女士短線交易所獲盈利4萬元將上交公司。

  萬泰生物)6月8日釋出公告稱,公司於2021年6月4日收到公司總工程師李益民關於因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的致歉信,李益民於2021年6月4日透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過程中因誤操作導致短線交易情形。在操作證券賬戶賣出股票過程中,因操作失誤,誤將賣出公司500股操作為買入公司500股。

  根據《證券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李益民先生在六個月內賣出公司股票又買入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李益民接受董事會的處理決定,將本次短線交易獲得的收益1,505.00元上繳公司。

  專家監管零容忍,須強化敬畏規則意識

  上述情況為何頻頻出現?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奕奕表示,主要是因為董監高沒有對合規“紅線”保持足夠的敬畏,導致其自身或親屬缺乏對交易規則的足夠了解。此外,也存在部分董監高對自己交易賬戶疏於管理的問題。

  對於出現短線交易情形,上市公司董監高親屬的辯解理由多為系相關親屬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所致,均為個人操作,不存在利用內幕資訊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監事的辯解理由多為本次交易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內幕資訊進行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亦不存在利用短線交易謀求利益的目的。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李睿分析稱,從性質上看,短線交易不僅是公司內部人士對自身法定義務的違反,更是對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侵蝕。因此,監管對該行為“零容忍”。

  “從制度設計角度來看,短線交易歸入權制度對於彌補內幕交易主觀故意證明困難的不足非常必要。”李睿建議,監管部門應繼續加強監管、嚴厲打擊。同時,應以案為鑑,進一步完善資訊披露、公司治理等基礎制度,強化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敬畏規則的意識,壓實上市公司合規責任。

  分析人士表示,短線交易行為一般分為明知故犯和過失所致。儘管後一行為人的主觀惡意相對較輕,但其行為在客觀上仍構成違法違規,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