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掘進機” 開放“破冰船”

  【專家訪談】 

作者:尹晨(復旦大學上海自貿區綜合研究院秘書長)

以2013年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掛牌執行為首,中國的自貿試驗區肩負了中國在新時期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管理模式創新、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的國家試驗。

自貿試驗區的最初提議是源自保稅區的轉型升級。2005年開始,上海、深圳、天津等地方政府就陸續向國務院及相關部委提交關於保稅區轉型建設自由貿易(園)區的建議。2009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生產力促進中心協會向國務院上報了《外高橋保稅區向上海自由貿易園區轉型升級》的報告。

2012年,商務部與上海市政府合作開展“經濟全球化發展新形勢下我國對外開放戰略”研究,同期的其他研究成果也都發現: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世界經濟整體恢復乏力,陷入“新平庸”;全球貿易投資格局和規則加速重構,以美國為首的發達經濟體主導了高標準的“志同道合”的區域性投資貿易規則談判,代表性的包括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美國退出後變為CPTPP)、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議(TTIP)等;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需要包括“改革紅利”在內的發展新動能;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衝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全面深化各領域改革”;中國需要再次以更大開放倒逼更大改革,尤其是加速推進“放管服”的政府職能轉變。

全面深化改革和進一步擴大開放仍然需要遵循頂層設計加地方先行先試的經驗路徑。於是,最初提議的“自由貿易區”加上了“試驗”二字,中央決定的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先行先試的任務也大規模擴充。作為改革的“掘進機”、開放的“破冰船”,第一家自貿試驗區——上海自貿試驗區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聚焦投資便利化、貿易便利化、金融開放與創新、政府職能轉變、法制環境完善等核心任務,堅持“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基礎性制度框架和制度創新成果。

7年多以來,上海自貿試驗區建立了以負面清單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與國際通行規則一致的市場準入方式;建立了符合高標準貿易便利化規則的貿易監管制度,初步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口岸監管服務模式;建立了適應更加開放環境和有效防範風險的金融創新制度,初步形成了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聯動機制;建立了以規範市場主體行為為重點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初步形成放管服一體化體系;服務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和推動市場主體“走出去”有新進展,初步建立了具有“五通”功能的橋頭堡架構;有效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初步形成了經濟發展的新動能和新競爭優勢。

自貿試驗區也不斷“擴容”。到目前,中國已經形成了包括21個自貿試驗區的“矩陣”。這個矩陣包括沿海、內陸和沿邊三個自貿試驗區叢集,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構建。自貿試驗區形成了不同層次的對外開放形態。海南不但全島建設自貿試驗區,而且率先探索國際最高水平的開放形態——自由貿易港;上海自貿試驗區2015年擴區至120平方公里後,2019年又新設臨港新片區,探索建設海關特殊綜保區和特殊經濟功能區;各自貿試驗區都不斷深化差別化探索,不斷推出首創性制度創新。自貿試驗區的經驗也不斷在全國複製推廣,有力促進了新發展格局的構建。

《光明日報》( 2021年04月19日 06版)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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