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票寶#票據日評:節後首日,交投冷清

◆ 確保電子證據整個環節真實可信

◆ 可解決存證難取證難認定難問題

◆ 源頭實現上網就留痕留痕即可溯

◆ 理性看待規範推廣避免技術依賴

□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蔡長春

“法官,你們這個平臺真系掂(真棒)!”讓香港居民李女士發出如此感嘆的,是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打造的涉港澳案件區塊鏈授權見證通平臺。

去年2月,年逾古稀的李女士所涉案件已進行過庭詢,由於代理律師授權委託手續不完備,需另行補齊材料。李女士身體欠佳又住在香港,疫情防控期間往返難度較大。廣州中院辦案法官孫遠風建議當事人與律師透過區塊鏈授權見證通平臺補齊授權手續,並協同律師遠端指導李女士使用平臺。授權見證當天,孫遠風、李女士、律師同時登入平臺進行三地連線,李女士獨自順利地完成了全部操作。

廣州中院副院長吳翔告訴《法治日報》記者,廣州中院透過引入5G、區塊鏈、超高畫質影片等技術,開發建設了高效便捷的區塊鏈授權見證通平臺,有效解決了港澳當事人委託訴訟代理過程中的痛點難點問題。

“天平鏈”“雲上物證室”……記者採訪發現,近年來,各地法院紛紛引入區塊鏈技術為法院工作插上科技翅膀,有力提高了審判質效,有效提升了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有力提高審判質效

針對電子資料存在虛擬性、脆弱性、隱蔽性、易篡改性等先天不足以及在司法實踐中被採信難度高、效率低等特點,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於2018年建立電子證據開放生態平臺——“天平鏈”。

電子資料在案件審理前會涉及生成、儲存、傳輸、提交4個階段,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很難被採信。而區塊鏈存在去中心化結構、不可篡改、加密儲存等特點,可以確保電子資料證據所有環節真實可信。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綜合辦公室工作人員劉玄向記者講述了平臺的使用方法:“天平鏈”的應用接入方在產生或收到電子證據後及時進行摘要處理,廣播到可信聯盟鏈網路,存證成功後“天平鏈”返回唯一的存證編號;當有訴訟發生時,應用接入方向北京網際網路法院訴訟平臺提交電子證據和存證編號;訴訟平臺根據訴訟編號向可信聯盟鏈查詢存證內容,據此自動摘要對比以驗證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存證時間。

“‘天平鏈’可以存證當事人上傳到電子訴訟平臺的訴訟檔案和證據,防止其被篡改,保障訴訟安全,也可以驗證進行過‘天平鏈’存證的訴訟證據,解決當事人取證難、認證難的問題。”劉玄說,透過對接入“天平鏈”的第三方平臺制定接入標準,前置電子證據真實性審查工作,提高了電子證據的真實性,為法官省去驗證證據是否為原件的工作,且較人工驗證準確性更高。

2019年4月9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首個採用“天平鏈”證據的判決出爐。法院透過調取“天平鏈”進行自動驗證,驗證結果顯示涉案證據自存證到“天平鏈”後未被篡改過,得出區塊鏈存證驗證成功的結果,因此採納該電子證據,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據劉玄介紹,目前“天平鏈”已形成集資料生成、存證、取證、採信為一體的審判服務平臺,實現全流程無紙化,取證時間由幾周甚至幾個月縮至一瞬間,有力提高了審判效率,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當前,北京、廣東、浙江、四川等地法院均已上線應用區塊鏈技術的相關平臺。

北京師範大學網路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吳沈括告訴記者,區塊鏈技術已在司法實踐中出現大量實際應用案例,其具有的多方參與、防篡改、可追溯等特點可有效輔助法院開展相關工作,解決存證難、取證難、認定難問題,進一步提高了審判質效和司法公信力。

惠及多個司法環節

2018年9月,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審理的一起侵犯資訊網路傳播權案件中,原告透過司法區塊鏈平臺對被告發表被控侵權文章的行為進行了取證和存證,形成相關的雜湊值和證據檔案。法院在審理中採信了原告的證據,判令被告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

同年,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司法區塊鏈正式上線執行,隨後多個涉及確權、維權的聯盟鏈陸續加入。目前該院司法區塊連結入底層節點27個,存證總量超過56.2億條。

“司法區塊鏈從源頭上實現網路行為上網就留痕、留痕即可溯,試點的電子商務領域糾紛從1.3%下降至0.6%,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糾紛從0.7%下降至0.03%。”杭州網際網路法院資訊科技中心主任陳驀介紹說。

當前,區塊鏈技術已在法院工作中廣泛應用,並在多個司法環節中發揮重要作用。

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天平鏈”有效解決了涉網案件存證難、取證難、採信難問題;廣州中院涉港澳案件區塊鏈授權見證通平臺極大減輕了當事人立案訴累;四川宜賓兩級法院創新構建區塊鏈技術與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及法律人工智慧多技術相融合的現代化查封體系,實現法院查封階段對查封財產遠端數字化、視覺化、便捷化監管,對企圖破壞裝置、違法入侵被查封標的物的相關人員及其行為實時影片採集取證並同步上鍊存證,切實解決了傳統執行查封面臨的封條易損壞、人為破壞取證難、查封財產難管理等難題。

在吳沈括看來,區塊鏈技術應用於司法實踐,不僅可以高效地完成案件審理、庭審參與、答辯質證等司法流程,還能夠更好地確保案件審理過程中的隱私安全。

不斷推出創新應用

正如吳沈括所言,當前,各地法院正在不斷推出區塊鏈技術的相關創新應用。

3月19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可在舉證質證環節中,作為作案兇器的瓷盤碎片卻沒有出現在法庭上,而是透過“雲上物證室”技術應用,所有物證都透過3D影像方式呈現在法庭上。

“辦理刑事案件,相關物證會從公安流轉到檢察院,再從檢察院流轉到法院,既不利於證物保管,也與刑事案件一體化辦案模式不相適應。”嘉興中院審管處處長孫浩告訴記者,有了“雲上物證室”後,物證可以事先完成3D掃描並進入辦案辦公平臺,這樣在刑事訴訟各個階段都不必移送實物證據,代之以3D影像呈現。

針對智慧財產權案件物證倉庫“物滿為患”的現象,嘉興中院去年創新推出以“3D+AI+區塊鏈”為核心的“雲上物證室”,打造數字化智慧物證管理應用新模式,有效解決了法院物證儲存難、管理難、查詢難等痛點。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探索利用區塊鏈化解物業糾紛訴源治理新路徑,實現矛盾糾紛“化於未發、止於未訴”。

據瞭解,朝陽法院將試點小區的物業合同全部上鍊,實現全鏈條存證,同時向監管機構推送預警提示;將糾紛匯入區塊鏈後續鏈條中,對接協作的律所透過電子律師函釋明雙方權利,督促達成和解;在律所督促無效的情況下,將糾紛匯入“無訴朝陽”工作平臺,交由區法院、區房管局、區司法局、區物業行業協會聯合組建的第三方調解分流平臺調解;經調解無法實質性化解的,再透過訴訟程式解決。

“這項機制目前已在朝陽區7個小區試點,2068份物業合同傳至物業糾紛訴源治理區塊鏈,效果良好。”朝陽法院酒仙橋人民法庭庭長吳彬對記者說。

吳沈括告訴記者,區塊鏈技術雖然在法院工作中應用前景廣闊,但任何技術的應用都具有兩面性,需要完善相關規範,使其發揮應有作用。

吳沈括建議,制定區塊鏈技術在法院工作中的實際操作規章,明確應用範圍、應用流程及日常監管和維護等工作,防止技術濫用、誤用。同時,緊密結合各地法院的實際需求,切忌一哄而上、盲目盲從。

“要理性看待區塊鏈技術,科學規範地推廣使用,避免落入技術依賴的陷阱。”吳沈括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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