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日報》(記者 王俊仙)訊,近日,南京森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森根科技”)回覆科創板二輪問詢函並更新了一輪問詢函回覆中的財務資料。上交所對於森根科技毛利率持續下滑保持高度關注,在兩輪問詢函中均重點提及該問題。森根科技在所處行業中的“資質優勢”,也在上交所要求下進行了刪除。
此外,《科創板日報》記者注意到,天眼查顯示森根科技控股股東在今年8月市場監管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至今尚無移出的公示資訊。
控股股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資料顯示,南京創嶸盛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下稱“南京創嶸盛”)為森根科技控股股東,持股比例60%。
《科創板日報》記者注意到,南京創嶸盛在今年8月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目錄。
天眼查資訊顯示,由於“在抽查或舉報核實公示資訊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根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南京創嶸盛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10月16日,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許峰向《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由於未披露詳細原因,暫時無法判斷該該公司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具體影響,但一般沒有重大違法犯罪就問題不大。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一般而言不會影響企業正常經營,但可能會影響企業信用,通常企業知悉後都會及時改正處理,並申請移出。”
根據《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依照第八條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資訊後,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但天眼查顯示,至今南京創嶸盛尚無被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資訊公示。
事實上,南京創嶸盛和森根科技業務整合的歷史沿革,也在此次科創板IPO中受到上交所關注。
資料顯示,南京創嶸盛曾從事移動通訊模組的研發與生產,森根科技前身森根有限是其代理商,2016年,南京創嶸盛與森根科技完成整合後,南京創嶸盛不再從事產品研發和生產等實質性生產經營活動,相關業務、人員、資產等全部轉移到森根科技,以森根科技作為全新的主體繼續從事相關業務。
根據南京創嶸盛經審計的財務報表,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南京創嶸盛均未實現營業收入。2019年6月,經南京創嶸盛股東會決議,同意變更經營範圍為“企業管理諮詢、企業營銷策劃”等。
由於在招股書申報稿以及問詢函回覆中,森根科技披露了一些控股股東南京創嶸盛情況,此次南京創嶸盛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所涉具體原因,是否也會影響招股書及問詢函回覆中的內容?
對此,10月16日,《科創板日報》記者致電併發送採訪提綱至森根科技,但截至發稿未收回復。
毛利率持續下滑
回到森根科技本身經營情況,其近年來毛利率持續下滑的風險在兩輪問詢函中均被重點問及。
招股書申報稿顯示,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森根科技綜合毛利率分別為84.89%、79.68%和73.38%和73.08%,主要受產品銷售價格波動的影響。
2017年至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森根科技主要銷售的移動式資料採集產品單位價格分別為46.26萬元/套、42.10萬元/套、30.36萬元/套和27.83萬元/套,固定式資料採集產品單位價格分別為12.21萬元/套、7.57萬元/套、6.77萬元/套和5.50萬元/套,主要產品銷售價格逐年下降。
森根科技提醒稱,未來期間,公司傳統型號產品毛利率將呈逐步下降趨勢,公司產品盈利能力的穩定性主要取決於新技術應用產品的持續開發,產品技術領先於行業的水平等。
雖然森根科技強調新技術應用重要性,但與快速增長的營收相比,森根科技研發投入並未同速增長,這導致公司研發投入在營收中的佔比逐年下滑。
2017年至2019年,森根科技研發投入分別為2269.73萬元、2401.01萬元、2493.12萬元,在營收中的佔比分別為16.69%、13.51%和12.34%,但同期同行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呈現逐步上升趨勢,分別為14.22%、15.61%和16.53%。
不過,今年上半年森根科技研發費用率大幅提升,研發投入986.39萬元,佔營收比重達到15.9%。其中,森根科技研發人員數量從2019年末的98人提升至2020年6月末的107人。
刪除“資質優勢”表述
此外《科創板日報》記者注意到,在上交所問詢下,森根科技刪除了招股書審報告中“資質優勢”相關表述。
資料顯示,森根科技產品主要客戶為政府公共安全部門。
據悉,自“金盾工程”實施以來,公共安全行業的智慧化建設開始步入了系統化、規範化和長效化的軌道。在資訊科技服務相關軟硬體產品的選擇和專案開發上,實行准入管理制度,行業規範軟硬體產品的選型和分佈開始趨於集中,這為後進入廠商在市場準入方面帶來一定的障礙。
在招股書申報稿中,森根科技也將“資質壁壘”列為行業第一項主要壁壘,同時在競爭優勢中提到“公司具有資質優勢”。
森根科技表示,公司的無線網資料採集產品應用領域具有資質准入門檻,在取得公安部認證的“公安技偵列裝合作單位”資格後,供應商才具備向公安部及其下屬單位進行銷售的基本條件。除列裝資格外,供應商銷售的產品型號也必須透過公安部的產品列裝評審。
然而,上述資質優勢其實是森根科技與中新賽克等同行公司共同具有。最終,森根科技刪除招股說明書中“資質優勢”的相關表述。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向《科創板日報》記者表示,上交所此前提出“努力問出一家真公司”,就是要讓申請科創板上市的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把公司技術先進性、生產經營、風險等真實情況講清楚。招股書應該遵循真實性、重大性、有效性三個方面原則,儘量把一個真實的公司呈現在市場和投資者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