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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上海微創電生理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電生理股份”)將科創板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會。
有意思的是,雖然電生理股份第一大股東持有公司41.11%的股份,但電生理股份卻無控股股東及實控人。另外,電生理股份董事長作為被告人之一還涉及一起1.1億元的未決訴訟。
來源:公司官網
代表“電生理”行業?
成立於2010年8月的電生理股份主要從事電生理介入診療與消融治療領域的醫療器械研發、生產和銷售。電生理技術是指以多種形式的能量刺激生物體,測量、記錄和分析生物體發生的電現象和生物體的電特性的技術,在心臟醫學領域,電生理技術主要應用於對心律失常進行診斷,並在該基礎上進行心律失常的治療。
雖然電生理股份公司全名中含有“電生理”字樣,且登陸科創板後股票簡稱目前定為“電生理”,公司在新三板掛牌時證券簡稱亦為“電生理”,似乎“電生理”一詞足以代表公司。但事實上,國內電生理器械市場始終由強生、雅培等跨國醫療器械廠商佔據壟斷地位。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研究報告顯示,2020 年國產電生理醫療器械市場份額僅為9.6%,國產化率不足10%,進口廠商具備明顯優勢。
以銷售收入計算,2020年中國電生理器械市場的前三名均為進口廠商,其中強生佔據主導地位,2020年心臟電生理銷售額達約30.30億元,市場佔比為58.8%,排名第一;其次是雅培和美敦力,分別佔比21.4%和6.7%,三者合計市場份額超過85%。電生理股份則排名第五,佔有約2.7%的市場份額,與國際行業巨頭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這裡有個疑惑,電生理股份在上會稿中自稱為“電生理股份”,按上交所官網顯示來看,科創板上市後簡稱“電生理”,那麼,電生理股份這家公司能代表“電生理”嗎?是否會像美的給自己取簡稱叫“電器集團”、中芯國際給自己取簡稱為“半導體股份”一樣奇怪?
專案摘要,資料來源:上交所
業績方面,電生理股份於2017年8月登陸新三板並掛牌一年多,結合其披露來看。電生理股份2015年至2021年的營業收入分別為3722.73萬元、4603.64萬元、6193.61萬元、8421.78萬元、1.17億元、1.41億元、1.9億元。
雖然電生理股份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但其扣非後歸母淨利潤在這一期間均為負,分別為-1734.64萬元、-2309.66萬元、-1786.37萬元、-908.15萬元、-2514.02萬元、-1597.55萬元、-2962.59萬元。
在此背景下,雖然有2016年股改的影響,但電生理股份截至2021年年末未分配利潤仍虧損了5808.18萬元。
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建新對IPO日報表示,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這意味著,在年末的未分配利潤轉負為正前,電生理股份無法向股東進行分紅。
關於公司何時能達到現金分紅的條件,電生理股份對IPO日報表示,公司根據分紅條件,待未分配利潤為正時可進行分紅計劃,目前公司所處行業屬於資金和技術密集型行業,產品技術門檻較高,且公司在研發方面投入較大,且經營規模相對較小,導致存在未分配利潤為負的情形。隨著募投專案實施,產能和技術水平將提升,公司爭取儘快透過業績提升為股東貢獻良好的回報。
1.1億元的未決訴訟
股權方面,持有電生理股份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為嘉興華傑、微創投資、毓衡投資,分別持有公司41.11%、38.49%、7.32%的股份。其中,嘉興華傑為電生理股份第一大股東,並持有41.11%的股份。不過,電生理股份卻無控股股東及實控人。
對於原因,電生理股份在上會稿中表示,公司前兩大股東系嘉興華傑和微創投資,各自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持股比例較高且較為接近,其餘股東持股比例較為分散,無單一股東持股比例超過10%。嘉興華傑、微創投資均無法單獨依其所享有的表決權對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決定性影響。
董事會層面,電生理股份董事會由8名董事組成,顧哲毅、金哲傑由嘉興華傑提名,羅七一、張國旺由微創投資提名,孫毅勇由毓衡投資提名,獨立董事楊健、欒依崢、宋成利由董事會提名。即嘉興華傑和微創投資提名的董事人數相同,且均低於電生理股份董事總人數的半數。
董事會提名摘要,資料來源:上會稿
值得一提的是,由嘉興華傑提名的電生理股份董事長顧哲毅,以及北京瑞智醫療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瑞智投資”)存在尚未了結的訴訟。瑞智投資系嘉興華傑的有限合夥人,其持有嘉興華傑64.39%的財產份額,進而間接持有電生理股份26.47%的股份。
具體來看,北京萬潔天元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萬潔天元”)曾與瑞智投資協商融資,以完成對某醫療行業企業的收購,顧哲毅及同案另外兩名共同被告為負責該交易的經辦人員。萬潔天元認為瑞智投資及上述個人存在利用其商業秘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並於2021年9月10日向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對瑞智投資、北京華傑瑞眾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瑞智投資的關聯方)、顧哲毅及同案另外兩名共同被告(下稱“五被告”)提起訴訟。
萬潔天元的訴訟請求包括,請求判令五被告停止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等侵害涉案商業秘密的行為,銷燬其保留的涉案商業秘密;請求判令五被告向萬潔天元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1億元;請求判令五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等訴訟費用。
END
記者 鄒煦晨
版式 褚念穎
編輯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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