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朱寧
今天又是一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年,全國消協組織消費維權年主題為“共促消費公平”。
而公平、公開、公正是資本市場發展的“三公”原則,是營造良好市場生態、確保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要想打造一個公平、公開、公正的資本市場,任何“假”的東西都值得社會關注。
資本市場上的“假”,表現為各類虛假宣傳、虛假陳述,包括重大欺詐、造假等。近兩年來,關於產品虛假宣傳的指控並不罕見。其中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在去年數家教育行業上市公司發生的一系列虛假宣傳的案例。
教育類行業成虛假宣傳重災區
虛假宣傳是校外教育培訓領域投訴的重要類別,2021年有關虛假宣傳的校外教育培訓投訴5,918件,佔比7.35%。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虛假宣傳主要有以下三個手段。
首先是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虛構學員培訓案例、師資力量和培訓效果,編造消費者評價資料;其次是誇大培訓機構實力,實際教學質量與體驗課、試聽課相去甚遠;還有部分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刻為售賣課程,刻意隱瞞部分職業資格證考試報名的條件限制,誘導消費者繳費,甚至在有些消費者提出質疑後,承諾可以幫其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校外培訓治理相關情況。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新東方、學而思、作業幫等15家校外培訓機構進行重點檢查,並對上述企業的虛假宣傳行為和價格欺詐行為予以頂格處罰,罰款共計3650萬元。
其中,教育行業的龍頭新東方,也是多次收到處罰。此前2月23日,新東方關聯公司北京新東方迅程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新東方線上”實體公司,下稱“新東方線上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被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警告並罰款40萬元。
據悉,2021年4月21日至28日,新東方線上公司在今日頭條App釋出“新東方—1元雅思課”廣告。廣告內容中含有“海淀備考雅思,原價399元精品課4月27日只需1元”的文字。
相關課程內容及教學安排在官方網站(https://www.koolearn.com)及新東方線上App和新東方線上微信公眾號上對外公佈;課程名稱為“新東方雅思課”,標價1元。經核實,上述產品的原價399元從未實際銷售過,無相關銷售記錄,也未在銷售頁面標明。
事實上,2021年監管部門已多次指出此類課程虛標價格問題,並作出處罰。
2021年4月,在北京市市監局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組織專項檢查中,新東方線上公司被給予警告並處50萬元頂格罰款。
通報顯示,公司在“新東方線上”銷售的多款培訓課程,銷售頁面顯示諸如“優惠後199 2160”的優惠促銷活動,但價格2160在優惠促銷活動前未實際成交過,屬於“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價格違法行為。
近日,新東方公佈了2021-2022財年上半年財報,淨虧損超9億美元(約合人民幣57億),這是2004年上市以來,新東方首份業績虧損財報。
截止上個交易日,新東方股價從去年2月高點19.97美元每股,到現在只有0.86美元每股,跌幅超過95%。
虛假宣傳致IPO過程受證監會詢問
除卻教育產業存在虛假宣傳的問題,其餘行業亦有相關案例,其中,還有企業因為虛假宣傳問題受到證監會問訊。
今年6月22日,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慕思股份”)向深交所主機板遞交了招股書,截至目前,但該公司的發行申請仍未上會,且原因未知。
據悉,慕思公司的官方英文名為De Rucci,該品牌早期曾宣傳是以創立慕思的法國設計師De Rucci命名,將其包裝為“法國皇家設計師”,不斷營造出其是源自法國的國際大品牌。
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過去經常能在飛機場、高鐵站這種高大上的場合看到慕斯的廣告,一個與喬布斯頗有幾分相似的老頭叼著菸斗,宣傳健康睡眠。早些年,廣告上寫著“源自1868”、“法國皇家設計師”,再加上慕斯品牌英文名為法語de Rucci,其暗示不言自明,讓很多消費者認為慕思是一個洋品牌。
而近日證監會披露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慕思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反饋意見,向公司接連發出了59問。
其中針對公司“洋老頭”廣告提出的問題,揭開了其持續了十幾年的“洋品牌”面紗。
證監會在第26問中表示:關於“2009年8月15日,慕思有限與Timothy James Kingman簽訂《協議書》,約定Timothy James Kingman授權慕思有限使用帶有其肖像的照片及其底片;使用期限為永久使用。”請發行人進一步說明:
(1) Timothy James Kingman的基本情況,與發行人產品的關係;
(2) 發行人是否對外宣傳Timothy James Kingman,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發行人對外宣傳自身產品是否表述恰當,是否存在虛假宣傳;
而在11月12日慕思預披露更新的招股說明書中,提到Timothy James Kingman的次數也就寥寥幾句。但目前看來,“洋老頭”只是一個模特而已。
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郭鵬劍律師表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效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使用者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透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郭鵬劍說到:“慕思在其宣傳中,表示源自於法國、源自1868,讓消費者誤認為其來源於法國,允諾與實際情況不符;如果其對消費者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話,就符合廣告法第28條,對於虛假廣告的認定標準,作為消費者可以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最後,郭鵬劍總結到:“在以後的消費中,如果消費者因為“虛假宣傳”而受到損失,應當及時儲存證據,積極向相關部門舉報,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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