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高證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首次評級為C,因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核算違規被罰款
近期,中國證券業協會公佈2023年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結果。麥高證券首次參與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評級結果為C。
2022年6月,麥高證券(原網信證券)因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核算違規,證監會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的罰款。
債券業務執業質量首評為C2023年7月,修訂後的《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評價辦法》”)正式釋出並實施。
此次執業質量評價是對各參評證券公司2022年公司債券業務情況開展的綜合性評價,同時適度兼顧評價期後至評價結果釋出前部分證券公司重大違規事項的影響。企業債券將在下一年度納入評價範圍。根據《評價辦法》,評價結果分為A、B、C三類,其類別的劃分主要反映參評證券公司債券業務合規內控、執業質量與服務能力的相對水平,不涉及對證券公司資信狀況和業務資格的評價。
根據《評價辦法》,若證券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報送評價材料的;專案處罰處分指標得分為0的;產生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等其他協會認為應當納入的三種情形之一,其評級將為C類。
公開資料顯示,麥高證券為首次參與債券業務執業質量評級,評級結果為C。
因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核算違規被證監會罰款根據官網資訊,麥高證券於2023年1月12日完成變更公司名稱的工商變更登記,公司名稱由“網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麥高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麵包財經翻查資料發現,麥高證券於2022年6月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28號)。
2012年至2017年網信證券對其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未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06版)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八條及《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2006版)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核算,網信證券在買斷式回購交易賣出債券時終止確認了其所賣出回購的金融資產,且未就其承擔的回購義務確認相應的金融負債,也未在年末計提利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上述行為導致其向證監會報送的2012年至2017年年度報告財務報表中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利潤總額等科目金額虛假:2012年虛減利潤總額15.25萬元,2013年虛增利潤總額34,734.36萬元,2014年虛減利潤總額25,645.98萬元,2015年虛減利潤總額35,860.05萬元,2016年虛增利潤總額226,007.68萬元,2017年虛增利潤總額312,512.09萬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對網信證券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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