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正在進行中,今天申稅小微帶大家聊一聊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計稅方式的問題。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或者單獨計稅。不同的計稅方式對應納稅額的影響是不一樣的,建議您結合具體情況自行判斷哦~
具體政策和計算方式申稅小微已經為大家推送過一篇圖文了,可以點選下方圖片回顧學習哦。
●●●那麼如何在個人所得稅APP上進行相關操作呢?一起往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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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入後您可從以下四個入口進入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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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申報年度後,建議使用申報表預填服務進行申報,確認資訊後點擊“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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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工資薪金”欄可以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目前您可以選擇併入綜合所得計稅也可選擇單獨計稅,具體政策請參照前文回顧學習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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