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人民日報曝光的一起退保黑產案受到高度關注。實際上,在11月16日,銀保監會就提示過退保黑產的風險。不僅如此,據梳理,今年已有北京、重慶、吉林、遼寧、內蒙古等多地銀保監局釋出了類似提示函。
監管不斷提示風險的背後,是退保黑產的日益猖獗。公開資訊顯示,2021年上半年,僅僅廣東銀保監局收到的疑似退保黑產投訴就達653件。
退保黑產不僅擠佔了消費者正常的投訴維權渠道,還擾亂了險企的正常經營活動,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害社會穩定。面對持續滋擾保險業的退保黑產,險企和廣大投保人頗為關心的是,這一現象形成的機理和根源是什麼?
事實上,退保黑產這一“毒瘤”不是偶然出現的。2015年營銷員資格考試被取消,此後營銷員群體快速擴大,部分業務能力欠佳的營銷員開始將“不適合的產品透過不適合的手段賣給了不適合的人”,銷售誤導使大量投保人萌生了退保或斷交保費的想法,但這些投保人缺乏專業的金融知識去解除保險合同,代理退保的專業機構便應運而生了。
自此之後,一些不法分子發現,代理退保不僅可以幫助客戶維權,還可以從中牟利,由此,“退保”漸漸滋長成了“黑產”。據瞭解,在這條黑產中,不法分子獲取投保人資訊後,會以“退保理財”“退舊換新”等方式誘惑、慫恿投保人退保,並從中牟取高額手續費。據知情人士介紹,退保成功後,相關機構會收取保費的30%至60%作為手續費。可見退保黑產利潤驚人。
而退保團伙之所以屢屢“成功”,其邏輯並不複雜。在非猶豫期退保,按保險合同,投保人往往不能拿回全額保費,但代理退保團伙則以退保為名,代替投保人向監管投訴,藉助監管的力量迫使保險人退還全額保費。由於險企不願意被投訴,疊加部分保險產品的銷售流程確有不規範之處,因此,險企往往會以退還全額保費的方式息事寧人。
險企消極處理惡意退保,加劇了退保黑產的膨脹。根據監管披露的資訊,退保黑產已呈現手法專業化、組織集團化等特點。退保黑產不僅推高了險企經營成本,還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投保人一旦接受代理退保,不僅失去了保險保障,還面臨著個人資訊洩露、被敲詐勒索、背上貸款等諸多風險。
剷除退保黑產,維護行業正常經營活動已是當務之急。筆者認為,根除“退保黑產”,監管、險企、投保人需齊心協力,三方合力一個都不能少。
監管層面,仍需持續加大行業聯合治理力度。2021年以來,各級監管單位、各地行業協會在打擊退保黑產方面頻頻發力,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不斷完善。未來,公安部門、市場監管、網信等有關單位可持續開展針對退保黑產的專項治理行動,加強震攝效應,並強化行業宣傳力度,及時釋出風險提示和監管處罰及司法處置案例,以形成對退保黑產的合力打擊。
而退保黑產之所以有空可鑽,是因為險企在客戶資訊管理、代理人管控、銷售流程管控等諸多方面存在漏洞,同時,重銷售、輕服務,重增員、輕育人的經營模式都為退保黑產提供了生存土壤。因此,險企須以問題為導向,“以內治外”,提升經營管理和內控水平,強化合規經營,杜絕銷售誤導,透過推動高質量發展以達到標本兼治的效果。
對廣大投保人而言,在投保前需全面瞭解保險產品的特性,在投保過程中要儲存與交易相關的證據,在發生糾紛時要透過正規渠道合法維權,如此,方能避免落入退保黑產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