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喊冤,億元存款被銀行無故劃扣!2天后道歉,弄錯了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郭子碩

A股上市公司億元存款被銀行無故劃扣?

6月16日,*ST紫晶(688086.SH)公告稱,河南盧氏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盧氏農商行”)無故劃扣存款約1億元。該公司就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盧氏農商行返還銀行存款1.08億元,並支付利息。該案件已獲受理,但尚未開庭審理。

兩天後,*ST紫晶釋出補充公告稱,上述定期存款劃扣事項與公司披露的違規質押擔保相關。公司對公告給廣大投資者及盧氏農商行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ST紫晶,註冊地位於廣東梅州市梅縣,2020年2月登陸科創板,被稱為“光儲存第一股”。

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盧氏農商行成立於2011年9月,註冊資本為1.37億元。天眼查資料顯示,自然人發起人持股該銀行68.75%,但未顯示具體股東姓名。盧氏縣東方成品油有限公司(下稱盧氏成品油公司)持股盧氏農商行31.25%。

時代週報記者多次致電*ST紫晶,均無人接聽。時代週報記者還致電盧氏農商行,工作人員回應:“目前,銀行運營正常。”

無故劃扣與違規擔保有關

上市公司怒告銀行無故劃扣存款一事,引發市場極大關注。

6月18日,*ST紫晶釋出補充公告,稱自查發現公司以盧氏農商行定期存單存款對三門峽森語房屋資訊諮詢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提供擔保,合計擔保金額8500萬元,合計貸款金額7670萬元,上述擔保未履行公司決策程式及資訊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喊冤,億元存款被銀行無故劃扣!2天后道歉,弄錯了

在上述補充公告中,*ST紫晶表明存款劃扣並非“無故”,盧氏農商行於2022年3月20日劃扣上述定期存款合計7575.85萬元,上述定期存款劃扣事項與公司披露的上述存單質押擔保相關。*ST紫晶對上述公告給廣大投資者及盧氏農商行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

此事也引發監管高度關注。6月18日,上交所向*ST紫晶下發監管工作函,涉及物件包括*ST紫晶、董事、中介機構及其相關人員。

此前*ST紫晶就早已披露違規擔保事項。

今年2月,*ST紫晶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該公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被查。3月4日,*ST紫晶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以銀行定期存單對外提供質押擔保的情形,但未履行相關審議存續及披露義務,已構成違規擔保。3月13日,*ST紫晶公告,截至3月10日,公司共涉及13張存單質押,為第三方擔保金額3.73億元,涉及銀行4家,涉及被擔保方14家。

14家被擔保企業有10家企業,與盧氏農商行有關。盧氏農商行共為盧氏縣興偉企業資訊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盧氏縣博遠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企業提供了流動資金貸款的存單質押擔保。質押時間最早一筆發生在2021年4月16日,最近一筆發生在2022年3月1日。

“公司已發現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2年3月10日定期存單違規質押擔保餘額合計3.73億元,被擔保人實際透過流動貸款和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取得資金合計3.603億元,共涉及為14家被擔保人在4家銀行的流動資金貸款或開具銀行承兌匯票提供16筆違規擔保,尚未發現上述違規擔保事項涉及首次公開發行的募集資金。”ST紫晶在3月14日的公告中稱,上述違規擔保由實際控制人之一、時任董事長鄭穆本人授意安排完成。

*ST紫晶在2021年年報中表示,公司及相關子公司用於違規擔保的定期存款存在被劃扣的風險,可能引發影響日常正常經營風險。

*ST紫晶還公告,如本次案件公司勝訴,可全部或部分收回對應存單金額,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積極的影響;如公司敗訴,則導致已被劃扣的資金無法收回、相關賬戶出現資金減少的情況,可能造成公司確認預計負債和損失,可能引發影響公司日常正常經營的風險。

盧氏農商行多次因違規遭罰

盧氏農商行曾多次因違規發放貸款事項被監管處罰。

2020年7月10日,河南省盧氏縣法院釋出一則民事裁定書稱,盧氏農商行職工在發放貸款的過程中,違反規定將他人貸款由自己使用。另外,裁判文書網另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2013年11月至2018年7月,原盧氏農商行獅子坪支行信貸員楊某,利用職務之便先後讓63人為其頂名貸款,共計侵佔盧氏農商行財產303.3萬元,歸其個人使用。截至一審宣判,楊某仍未歸還違法所得245.1萬元。

對此,原三門峽銀保監局於2020年11月公告稱,盧氏農商行獅子坪支行存在貸款三查不盡職問題,對盧氏農商行獅子坪支行罰款30萬元。當事人楊某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在更早之前,盧氏農商行已有違規遭罰先例。

2018年9月,原三門峽銀監分局稱,盧氏農商行存在關聯股東超比例入股、關聯企業貸款集中度超比例等違規行為;對盧氏農商行罰款170萬元,並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取消終身任職資格、警告及罰款等處罰。

盧氏農商行還曾被二股東設套規避債務。時代週報記者調查發現,盧氏農商行與持股超30%的盧氏成品油公司曾存在債務關係,而盧氏成品油公司的實控人以案外人身份,成功解凍部分因拖欠盧氏農商行借款被法院凍結的資產。

據天眼查資訊,盧氏成品油公司成立於2000年9月,前身為盧氏縣東方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東方商貿),公司控股股東為石粉娥,持股比例71.43%;另一股東為李建裡,持股28.57%。

2015年,東方商貿曾拖欠盧氏農商行上百萬元。據河南省盧氏縣法院(2015)盧民二初字第289號民事調解書,東方商貿願於2016年4月30日前償還借款150萬元及相應的利息,2016年5月31日前償還剩餘150萬元及相應的利息。

不過,東方商貿未在約定期間償還上述款項,盧氏農商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6年5月6日,盧氏縣法院在執行盧氏農商行申請執行盧氏縣東方商貿合同一案中,作出執行裁定書,凍結被執行人東方商貿在盧氏農商行的10萬元股金;凍結東方商貿在農業銀行盧氏支行的賬戶;此外,凍結東方商貿股東石粉娥在盧氏農商行股金3萬元及存款賬戶。

石粉娥提出執行異議,聲稱“自己不是本案被告,不是承擔責任的主體,判決並沒有確定案外人是承擔責任主體”,並要求法院解凍上述股金及存款賬戶,賠償損失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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