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組織抽檢26類食品共2521批次樣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抽檢的2521批次樣品中,合格樣品2485批次,不合格樣品36批次。不合格樣品為糕點6批次,食用農產品1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4批次,酒類3批次,水產製品5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樺甸市鑫城購物中心有限公司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6-12),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二)白山市江源區三岔子山東香油坊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4-24),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三)白山市江源區孫家堡子旺達幹調店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6-01),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四)白山市江源區金鼎淑雲幹調攤床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6-05),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五)白山市江源區金鼎進發糧油床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4-16),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六)樺甸市勝利街王小鋒調料批發店二店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5-25),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七)樺甸市新華街天食糧油店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3-15),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八)樺甸市勝利街海根大名府香油坊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5-01),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九)樺甸市勝利街大琦幹調商店銷售的黑芝麻(生幹籽類)(購進日期2021-06-17),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十)大商股份延吉千盛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公園路超市銷售標稱延邊韓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辣明太魚(110g/袋、圖形商標、生產日期分別為2021-03-15、2021-05-28)和1批次辣明太魚(70g/袋、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5-16),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一)梅河口市天和萬家福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樺甸市洪順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核桃油(250ml/瓶、百禾源商標、生產日期2021-05-03),酸價(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電計量檢測(瀋陽)有限公司。
(十二)大商股份延吉千盛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延吉三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卷飯用烤紫菜(25g/袋、生產日期分別為2021-06-02、2021-06-16),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三)標稱吉林香格特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水蜜桃味預調雞尾酒(275ml/瓶、3.8%vol、RKD銳都商標、生產日期分別為2021-03-21)和1批次藍莓味預調雞尾酒(275ml/瓶、3.8%vol、RKD銳都商標、生產日期分別為2021-05-19),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四)標稱集安福海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威代爾冰白葡萄酒(375mL/瓶 10%vol、福海冰谷商標、生產日期2020-12-16),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十五)吉林市豐滿區孫宇冷麵批發攤床銷售的標稱吉林市韓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火鍋年糕,年糕片(500克/袋、吉韓豐商標、生產日期分別為2021-05-23、2021-06-23、2021-06-28),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六)臨江市萬樂福超市購物廣場店銷售的標稱吉林省金時子民俗食品有限公司九臺分公司生產的炒年糕(燒烤味)(蒸煮類糕點)(55克/袋、金時子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3-21),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十七)經濟技術開發區中東大市場麗娜幹調攤床銷售的生黑芝麻(購進日期2021-04-29),酸價(以脂肪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十八)四平市鐵東區綠島超市盛府店銷售的標稱長春市東宇食用植物油分裝有限公司生產的大豆油(5L/桶、金晟旺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5-06),經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溶劑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春市東宇食用植物油分裝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經長春海關技術中心複檢,維持初檢結論。
(十九)洮南市大沙金海鮮行銷售的魷魚(散裝稱重、購進日期2021-05-25),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二十)敦化市鴻源海鮮行銷售的魷魚(非活體)(散裝稱重、購進日期2021-05-25),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廿一)東豐縣東豐鎮鮮來厚道海鮮城銷售的天然蝦(購進日期2021-05-17),土黴素/金黴素/四環素(組合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嘉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廿二)高新園區林園路市場瑞江水果攤床銷售的沃柑(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06-15),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嘉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廿三)圖們市李義梅水產品攤床銷售的魷魚(非活體)(散裝稱重、購進日期2021-04-30),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廿四)通化縣快大茂鎮海直達海鮮批發銷售的魷魚(非活體)(散裝稱重、購進日期2021-06-03),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君證檢驗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廿五)白山市江源區三岔子商貿城淑珍蔬菜攤床銷售的姜(購進日期2021-06-13),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遼寧惠康檢測評價技術有限公司。
(廿六)南關區聖世生活超市銷售的香蕉(計量稱重、購進日期2021-07-06),吡蟲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吉林有限公司。
(廿七)雙遼市雙山鎮玉平副食商店銷售的標稱四平宏寶萊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傳統壓榨大豆油(5L/桶、宏寶萊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0-09-02)和1批次大豆油(5升/桶、宏寶萊字母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3-03),經吉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檢驗發現過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四平宏寶萊油脂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複檢,經長春海關技術中心複檢,維持初檢結論。
(廿八)農安縣合隆鎮匯盈食品店銷售的標稱長春市麥香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火腿沙拉(糕點)(100克/袋、仙麥奇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7-01)和1批次雞蛋肉鬆麵包(110克/袋、仙麥奇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2021-06-30),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環節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熱線投訴舉報。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1年9月6日
轉自: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來源:長春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