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行業裡面,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很多企業都會開展稅收籌劃方案。但是對於很多公司這些依舊屬於全新的專案。對其的信任度也並不高。那麼稅收籌劃是什麼意思?下面我們來來看看稅收籌劃案例分析2020吧!
稅收籌劃是什麼意思?稅收籌劃案例分析2020!
1、稅額式納稅籌劃
通常,稅額式納稅籌劃主要是利用減免稅優惠達到減少稅收的目的,在稅額式籌劃方式中,主要是利用稅法規定的減稅、免稅優惠來達到減少應納稅額的目的,其一般不需要經過太複雜的計算。但需要注意的是,運用稅額式納稅籌劃技術,必須充分了解有關的稅收減免政策規定。
2、稅基式納稅籌劃
企業想要減輕納稅負擔,一個重要的思路就是減少稅基。一般來說,由於流轉稅的稅基是銷售額或營業額,降低稅基難以操作。所以,納稅籌劃降低稅基主要表現在所得稅方面。固納稅籌劃降低稅基的主要做法,是在遵守各項會計制度的前提下,增加成本支出或費用攤銷。常見的籌劃手段和方法為:籌資方式選擇、費用攤銷、存貨計價、折舊計算、資產租賃等等。
3、稅率式納稅籌劃
稅率式納稅籌劃一般是指利用國家稅法制定的高低不同的稅率,透過制定納稅計劃來減少納稅的方法。有關於以該形式開展納稅籌劃,其籌劃手段主要包含:(1)價格轉移納稅籌劃;(2)選擇低稅率的行業進行投資;(3)選擇低稅率的地區進行投資。從而使得企業實現以較低的稅率用於納稅申報。
1、透過變有限責任公司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方式降低企業稅負
根據我國現行稅法,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後利潤分配給股東以後,股東個人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對於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其本身並不納稅,僅對投資者分得的利潤徵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成立有限責任公司這一形式的餐飲企業,需要繳納兩次稅才能獲得稅後利潤,而投資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餐飲企業,則僅需要繳納一次稅即可獲得稅後利潤。因此,在餐飲企業的規模不是很大時,建議在設立餐飲企業時採取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合夥企業的形式,而不要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
稅收籌劃案例
某個人投資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專門從事餐飲服務,2018年度實現利潤40萬元。請計算該個人實際的稅後利潤並提出納稅籌劃方案。
籌劃方案
該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繳納企業所得:80×25%=20(萬元)。假設該公司的稅後利潤全部分配給投資者,投資者分得利潤:80-20=60(萬元)。該筆所得屬於股息所得,應當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60×20%=12(萬元)。投資者的稅後利潤:60-12=48(萬元)。由於該企業的規模不是很大,因此,可以考慮將有限責任公司改為個人獨資企業,我國目前對個人獨資企業不徵稅,僅對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該企業的80萬元利潤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800000×35%-14750=265250(元)。投資者獲得的稅後利潤:800000-265250=534750(元)。透過納稅籌劃,該投資者多獲得利潤:534750-480000=54750(元)。
2、透過將家庭成員作為合夥人的方式來降低企業使用稅率
我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本身不繳納所得稅,但其投資者需要按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納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實行的是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所得額越多,所適用的稅率越高,因此,投資者可以透過增加合夥人的方式來降低每個人的應納稅所得額,從而降低每個投資者所適用的個人所得稅稅率。
稅收籌劃案例
某個人設立了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從事餐飲業,其妻子和兒子、兒媳均作為該企業的員工從事相應工作。2018年度,該企業獲得利潤200000元。請計算該投資者的稅後利潤,並提出納稅籌劃方案。
籌劃方案
該個人獨資企業本身不需要繳納所得稅,投資者應當就該200000元的利潤按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該投資者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20000×35%-14750=55250(元)﹔後利潤:200000-55250=144750(元)。由於該企業的家庭成員都在該企業工作,因此,可以將該企業變成合夥企業。
投資者夫婦及其兒子、兒媳均為合夥人,而且每人的份額也是相同的。至於其實際如何分配該利潤,則可以透過家庭協議來約定。該企業200000元的利潤將平均分為4份,每人獲得稅前利潤50000元。4個人需要繳納個人所得(50000x20%-3750)x4=25000(元)。稅後利潤:200000-25000=175000元)。透過納稅籌劃,增加了稅後利潤:175000-144750=30250(元)。
稅收籌劃案例分析2020我們就說到這裡,看完上文您對於稅收籌劃是什麼意思?這個問題是否有了瞭解呢?多謝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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