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邑股份公告,2021年2月20日,李躍亨先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以下簡稱“四川監管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川證監處罰字【2021】1號),李躍亨先生因涉嫌違反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三)(四)項之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操縱市場行為,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四川監管局擬作出以下決定:沒收李躍亨違法所得13,265,760.63元,並處以13,265,760.63元罰款。
天邑股份曾於2020年9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85)。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李躍亨先生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四川天邑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天邑集團”)為公司控股股東,持有公司31.33%的股份,李躍亨先生未在天邑集團擔任職務,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透過持有天邑集團34.98%股權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計10.96%。從2001年1月公司設立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李躍亨先生未擔任公司任何職務,也不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本次李躍亨先生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不涉及公司資金、不涉及公司股票,上述擬處罰決定僅涉及李躍亨先生個人,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活動無關,對公司的正常經營不產生影響。公司將根據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