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存量!創業板改革設定多項過渡期安排

“按創業板新規,貴公司會不會被ST?”

“公司去年就是突擊盈利,如果今年虧損,按照新規,是不是得直接退市了?”

最近在投資者互動交流平臺上,這樣的提問悄然增加。

隨著創業板註冊制進入實操階段,有關規則不再停留在紙面,而是與投資者產生密切關聯。其中,投資者高度關注創業板新增風險警示制度,並簡化退市流程,對觸及強制退市標準的堅決予以退市。其中,根據最新上市規則,創業板首隻財務風險類*ST股最快將出現在明年一季度,一般業績不好的公司傾向於較晚披露業績,因此出現在3、4月份的機率較大。

財務風險類*ST

最快明年一季度出現

證券時報記者瞭解到,近日釋出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0.3.1條有關“財務類強制退市”規定,創業板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出現淨利潤為負且營收低於1億元(含追溯重述後)、或期末淨資產為負(含追溯重述後)、或年報被出具非票審計意見等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對其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即業界俗稱的*ST。

上市公司股票被*ST後,首個會計年度如出現上述第10.3.1條情形,即觸發終止上市條件,股票將退市,退市觸發時間縮短為兩年。

但是,為了保護存量投資者的利益,也給存量上市企業一些適應新規的時間,避免出現“突然戴帽”、“突然死亡”的情況,深交所同時規定,上述財務類退市風險警示情形以2020年度為第一個會計年度起算。

也就是說,按照披露2020年年報次日“戴帽”推算,創業板的首隻財務風險類*ST股,最快將出現在2021年一季度,一般業績不好的公司傾向於較晚披露業績,因此出現在3、4月份的機率較大。

此外,新《上市規則》還規定了5種其他風險警示的情形(即ST股):生產經營受嚴重影響且預計三個月內不能恢復正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向控股股東或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違規對外擔保且情形嚴重;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上述風險警示情形的“戴帽”,深交所也給予了3個月時間的適應期,只有在2020年9月12日,該情形尚未消除,才會被ST。

新規前暫停上市的

仍適用原規則

“我持有天翔環境,這個股現在暫停上市了,我看6月12日釋出的規則中,創業板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環節,那我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近日,有投資者向證券時報記者諮詢。

5月8日,深交所向天翔環境下達暫停上市通知書,因公司2019年末經審計淨資產為負,且2018年、2019年年度財報均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符合原《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版)暫停上市條件。目前天翔環境仍處於暫停上市過程中。

新《上市規則》則取消了暫停上市、恢復上市程式,如果連續兩個年度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將直接觸發退市條件。

但是,深交所對天翔環境作出暫停上市決定的時間5月8日在前,新《上市規則》6月12日釋出在後,因此,交易所規定,新《上市規則》施行前已經暫停上市的公司,適用原《上市規則》實施恢復上市或者終止上市。

作為創業板改革推進仍處於過渡期的當下,天翔環境將按照原《上市規則》,要麼消除暫停上市條件、實現恢復上市,要麼終止上市。

新規前觸發面值退市

仍有退市整理期

新《上市規則》還明確四種交易類強制退市的情形,分別是: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於200萬股;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面值;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市值低於3億元;連續20個交易日股東人數少於400人。

上市公司觸發上述退市情形後,於次日披露並停牌,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向公司發出擬終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書,公司之後可提出陳述和申辯,最後由交易所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一旦決定終止上市,就直接退市,沒有上市整理期。

有市場人士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交易類退市本身就是市場行為選擇的,觸及退市已經說明市場對其不認可,沒有必要再來一個退市整理期。

今年以來,在新規出臺之前,創業板有兩隻個股先後觸發面值退市標準:6月1日盛運環保觸發面值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4月30日~6月1日)收盤價格均低於1元;5月27日神霧環保觸發面值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4月24日~5月27日)收盤價格均低於1元。目前兩隻個股均在停牌中。

為此,深交所規定,新《上市規則》施行前已觸及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情形的,公司股票在被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按照原《上市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也就是說,對於盛運環保與神霧環保的投資者來說,還有30個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可以交易。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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