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總監拒不簽字,上市公司報警,實控人認錯籤承諾書……今年1月剛被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五年的“燕郊首富”李福成,近日又深陷輿論風口。
5月11日晚,福成股份一口氣披露了12份公告,包括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此前下發的年報監管工作函的回覆、《程靜-宣告》、《報警證明》等。
這些公告陳述了財務總監程靜因財務核實問題及上市公司財務獨立性問題拒籤年報、一季報,隨後“失聯”,公司報警等一系列狀況。
財務總監自稱沒有簽字權上述《程靜-宣告》顯示,程靜直指上市公司福成股份的大股東福成集團借調人員在採購中“比較強勢”,甚至直接安排集團人員參與上市公司採購業務的付款審批。
程靜還稱實控人李福成將多個上市公司子公司的付款從上市公司財務管理系統資金中心剝離,安排人員以福成集團人員身份直接管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事務,不執行上市公司統一的資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一切付款必須透過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批准,上市公司財務總監沒有簽字權,只負責合併報表。
程靜表示,公司近一年來的生產經營管理,受來自大股東方面的影響非常嚴重,對財務工作的正常獨立履行影響也十分巨大,自己無法確定公司有些業務的真偽性。無法正常履行財務總監職責,拒絕簽署確認福成股份2021年度報告、2022年一季度報告。
留下聲明後“失聯”?按照福成股份的公告,4月27日晚7點左右,公司董秘鄧重輝跑步結束回到公司,發現桌上突然放置了一份有“程靜”簽名的紙質檔案,而財務總監程靜則自此失聯。
福成股份收到上述聲明後,公司一直多方面嘗試與程靜聯絡確認真偽,但財務總監程靜自此失聯,無法百分百確認宣告來源及資訊真偽。
按照福成股份的說法,在年報、一季報釋出前夕,財務總監“失聯期間電話關機、微信語音及資訊不應答、到訪其家庭住址無回應”,因此公司選擇了報警。
程靜出生於1968年,2006年至2011年2月,任公司財務經理,2011年3月至今,任公司財務總監。據福成股份2021年年報,程靜年薪33.47萬元,任期終止日期為2022年5月17日。
報警證明顯示,福成股份的財務總監程靜,已於4月27日晚失聯,事發地址在燕郊福成五豐食品廠(福成大酒店)。
不過據《每日經濟新聞》採訪程靜,對方否認自己屬於“失聯”,自己把宣告放在董秘辦公桌後,已透過微信告知對方,並希望其據實披露自己的宣告。
程靜的宣告在4月27日晚就已被董秘知曉,但直到5月11日晚才隨監管工作函回覆一同披露,期間相隔14天。
李福成承諾規範參與公司運作福成股份沒有財務總監簽字確認的年報也迅速引來交易所關注。
5月12日,福成股份回覆交易所監管函。具體來看,程靜拒絕簽字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審議年報前,尚存在一項對於公司定期報告財務資料有較大影響的經營活動(2021年活牛採購)尚未核實清楚;二是公司實控人李福成未按公司治理和管理程式參與公司財務管理和其他經營活動。
2021年,福成股份重新恢復畜牧及屠宰業務,並於2021年5月~12月採購活牛。“這次活牛採購累計資金支出超過1.6億元,在公司未核實清楚採購資料及原始憑證前,存在採購價格不真實和生物資產成本虛高的風險,對公司定期報告財務資料影響不小。”回函公告中寫道。
程靜稱,編制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時,活牛採購金額尚未達到特別大金額,財務總監和會計一直在催促採購人員補齊憑證,並且活牛採購人員當時承諾回來補齊,因此正常編制和簽署了三季報。2021年年度報告編制期間,財務總監還持續在提出要求補齊買牛憑證的問題,但直到公司準備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前一天,問題仍未解決。
財務總監自稱沒有簽字權,一切付款必須透過福成集團財務部總經理批准、公司採購活牛業務涉及1.6億資金,財務總監及會計此前多次催促,但相關人員遲遲未能補齊憑證,財務總監“失聯”,監管介入後又火速補齊相關發票……
目前最新訊息顯示,實控人李福成承諾規範參與上市公司的運作,財務總監程靜也回來同意補籤。
實控人“燕郊李嘉誠”已被判刑程靜在宣告中提到的“大股東”,是指福成股份實際控制人之一、有“燕郊李嘉誠”之稱的李福成。
從賣油娃蛻變成殯葬大王的李福成,有著“燕郊首富”的稱號,家族財富值曾達50億元人民幣,胡潤百富榜顯示,2017年,李福成家族身家67億元,而在2021年這個數字縮水至36億元。
福成股份2022年1月末披露的公告顯示,李福成犯受賄罪、虛開發票罪、單位行賄罪,被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五年。李福成還被罰款五十萬元,其退繳的違法所得三千萬元、行賄款六百萬元,也被上繳國庫。
2021年福成股份實現收入12.69億元,同比增加16.77%,實現歸母淨利潤1.5億元,同比增加24.49%。二級市場表現來看,福成股份12日收跌0.49%,報6.04元/股,較其1月19日的相對高點9.9元/股,跌去了38.99%,總市值49.4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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