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4月13日晚間,碧桂園服務與藍光嘉寶服務釋出聯合公告稱,於2021年4月9日,賣方一(藍光和駿)、藍光發展、藍光嘉寶及要約人(碧桂園物業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為碧桂園服務的全資附屬公司)訂立補充協議,以修訂有關完成待售股份一的若干條款。
根據補充協議,於賣方一向要約人退還按金當日,要約人同意促使部分解除股份質押項下的85,861,296股H股,及賣方一須按代價40.32億元(相當於48.04億港元)(將由要約人以港元現金支付)將第一批股份轉讓至要約人(第一批完成)。
在第一批完成起計的5個營業日內,要約人同意促使解除股份質押項下的第二批股份21,00萬股H股,及賣方一須按代價8.99億元(相當於10.72億港元)(將由要約人以港元現金支付)將第二批股份轉讓至要約人(第二批完成);
及要約人及賣方一須在第二批完成的同一日開始進行75萬股內資股的轉讓程式,及一旦賣方一根據中國相關監管規定開立股份過戶專用賬戶後,要約人須在收到賣方一發出的付款通知後3個營業日內就該等內資股支付相關代價。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到,鑑於協議一所載的所有先決條件已達成,第一批完成已於2021年4月13日作實,及要約人已在第一批完成後持有藍光嘉寶全部股權約52.83%的權益,即9409.02萬股H股。
公告亦提出,建議改組藍光董事會。藍光董事會現時由九位藍光董事組成,包括三位執行藍光董事(即姚敏、孫哲峰及劉俠)、三位非執行藍光董事(即遲峰、楊武正及常珩)及三位獨立非執行藍光董事(即李書劍、陳承義及張守文)。
要約人擬向藍光董事會提名六位新董事,及有關委任於收購守則規定的最早日期;或為確保新藍光董事的委任符合藍光嘉寶的章程細則,六位現任藍光董事辭任當日;或要約人與藍光和駿議定的其他日期(以較遲者為準)後方會生效,亦擬定六位現任藍光董事將從藍光董事會辭任,由收購守則規定的最早日期或要約人與藍光和駿議定的其他日期生效。
據悉,要約人擬將藍光嘉寶從聯交所除牌,因此,藍光嘉寶已同意召開藍光股東大會,以供藍光獨立股東考慮除牌決議(及其他事務)並投票。如除牌決議獲批准,其在該等要約的要約期結束後才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