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小事記 | 中天金融大股東轉讓2.15%股份 中南建設被出具警示函

由 許愛花 釋出於 財經

因未及時進行業績預告更正 中南建設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7月21日,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釋出關於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中南建設集團於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 年度業績預計下降的公告》,預計2021 年度淨利潤為7.08億元至21.23億元。於2022年4月26日披露《2021年度報告》,2021年經審計淨利潤為-33.82 億元,並於同日披露了《關於2021年業績與預告有重大偏差的說明公告》。

中南建設集團2021年度實際業績較預告業績由盈轉虧,由於未及時進行業績預告更正,被判定為資訊披露不準確,已於日前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建管局《江蘇證監局關於對江蘇中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景瑞控股將委聘專業顧問配合調查羅兵鹹永道辭任函提及事項

7月21日,景瑞控股有限公司釋出公告稱,董事會已成立由該公司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委員會,將委聘專業顧問配合其調查羅兵鹹永道會計師事務所辭任函提及事項及集團相關的內控事項。

該企業於公告中稱,此前羅兵鹹永道會計師事務所辭任,在其辭任函中表示的主要方面有。第一,有七份銀行詢證函,涉及向一間銀行的廣州及上海分行作出為數約人民幣4,910百萬元的存款,需要進一步澄清該等存款的性質。

因為羅兵鹹永道最初向該行官網上所列地址寄發銀行詢證函,隨後於2022年3月直接收到回函並確認該等存款屬不受限制;羅兵鹹永道於2022年4月聯絡廣州分行集中作業中心,獲悉該集中作業中心並未出具任何回函,羅兵鹹永道並不知悉該公司人員是否曾與銀行客戶經理聯絡上述七份銀行詢證函事宜,以及是否瞭解出現回函異常情況的原因;及該公司已於2022年5月知會羅兵鹹永道該等存款屬與該公司自有業務相關的被質押及受限制。

第二,其推薦成立由稽核委員會成員組成的獨立委員會,以對上述不一致情況進行進一步調查。

就此而言,景瑞控股管理層已在法律顧問的協助下對該等存款相關事宜進行內部調查,而法律顧問將配合及協助該公司管理層及繼任核數師開元信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解決該問題。由於新冠疫情的影響,截至本公告日期,該內部調查尚在進行中。

於2022年7月18日,董事會已成立由該公司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獨立委員會將委聘專業顧問配合其調查該問題及集團相關的內控事項。

京基智農控股股東減持1554萬股 佔總股本2.97%

7月21日,深圳市京基智農時代股份有限公司釋出關於股東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超過1%的公告。

觀點新媒體獲悉,京基智農於2022年7月21日收到控股股東京基集團有限公司的通知,京基集團2022年7月20日透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15,540,00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9700%。

金世旗國際將中天金融2.15%股份轉讓予張宇 對價約2.01億元

7月21日,中天金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釋出公告稱,控股股東協議轉讓部分公司股份。

7月20日,中天金融控股股東金世旗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張宇、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協議》,金世旗控股擬將持有的中天金融150,959,542股無限售流通股轉讓給張宇,佔股份總數的2.15%,轉讓價格為1.33元/股,轉讓價格為本轉讓協議簽署日前一交易日標的股份收盤價格的75.14%,轉讓價款共計200,776,190.86元。

本次轉讓前張宇並未持有中天金融股份,本次轉讓後金世旗控股持有中天金融股份2,869,268,080股,佔總股本比例40.96%。

深交所致函嘉凱城 要求說明股權激勵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7月21日,因嘉凱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披露《2022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擬向67名激勵物件授予股票期權18,041.915萬份,佔總股本10%,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對其傳送關注函。

草案顯示,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首次授予15,720萬份,佔總股本的8.71%。其中,以2020年營業收入為基數,202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40%、50%時,即2022年營業收入分別不低於13億元、14億元、15億元,激勵物件對應的可行權比例分別為50%、80%、100%。2021年年度報告顯示,嘉凱城021年營業收入為13.74億元,高於草案設定的部分2022年營業收入指標。

深交所請嘉凱城結合近年經營業績、業務發展計劃等,說明擬大額授予相關激勵物件合計佔公司總股本10%股票期權的主要考慮及合理性,是否與公司發展現狀相匹配,並說明相關行權指標設定的依據與合理性,相關安排是否有利於維護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

草案顯示,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擬向10名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授予股票期權7,100萬份,佔本次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授予股票期權總數的39.35%。深交所請嘉凱城補充披露相關人員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的任職情況,並說明是否存在向關聯方輸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大股東是否與相關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協議約定或者潛在安排。

另外,深交所請嘉凱城說明激勵物件行權資金的具體來源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