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9月11日訊息,證監會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獐子島及相關人員涉嫌證券犯罪案件。
2020年6月15日,證監會依法對獐子島及相關人員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證監會認定,獐子島2016年虛增利潤1.3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2017年虛減利潤2.8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9%。獐子島上述行為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證監會決定將獐子島及相關人員涉嫌證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證監會指出,獐子島財務造假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嚴重破壞了資訊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破壞了市場誠信基礎,依法應予嚴懲。下一步,證監會將全力支援公安司法機關的案件偵辦,堅決落實“零容忍”的工作要求,著力構建行政處罰與刑事懲戒、民事賠償有機銜接的全方位立體式追責體系,全力維護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來源 | 證監會網站
【來源: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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