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今天起,ETC有大變化!還有這些新規須知

由 不新伏 釋出於 財經

根據工業和資訊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此前釋出通知,2020年7月1日起,新車在配置選裝中應增加“ETC車載裝置”一項,供使用者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和需求來決定是否選裝。

目前需選裝ETC的車型為:乘用車、貨車、客車以及專用車。三輪車、城市公交車等無法上高速以及僅僅在城市內部使用的車輛無需增配。

簡單來說就是:自2020年7月1日開始, 國內銷售的新車都將提供ETC配置的選裝, 可以在買新車的時候,自由選擇是否提前安裝ETC。也就是說在買車的時候,如果有安裝ETC的需要,可以直接幫你把ETC裝在車內。

此外,設定六個月過渡期,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過渡期內,車輛產品選裝的ETC車載裝置,可採用直接供電方式,也可採用非直接供電方式,並在《公告》引數中進行備案。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申請產品准入的車型應選裝採用直接供電方式的ETC車載裝置。

也就是說到明年1月1日之後,ETC裝置將成為汽車的一項自帶配置。

7月

新規

全國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

禁止生產“國五”標準輕型汽車

生態環境部、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於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的公告》。

《公告》明確,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國範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產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進口輕型汽車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機動車合格證上傳日期)、進口(貨物進口證明書籤注運抵日期)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增加6個月銷售過渡期。

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將施行

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日前釋出《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其中全國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40條減至33條,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37條減至30條。主要變化:

加快服務業重點領域開放程序。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取消50萬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規定。

放寬製造業、農業准入。放開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和核燃料生產的規定。將小麥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放寬為中方股比不低於34%。

繼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開放試點。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中藥飲片的規定。允許外商獨資設立學制類職業教育機構。

加速藥品上市註冊

市場監管總局印發《藥品註冊管理辦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建立藥品加快上市註冊制度,支援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藥物創新。對符合條件的藥品註冊申請,申請人可以申請適用突破性治療藥物、附條件批准、優先審評審批及特別審批程式。

臨床急需的短缺藥品、防治重大傳染病和罕見病等疾病的創新藥和改良型新藥;符合兒童生理特徵的兒童用藥品新品種、劑型和規格;疾病預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創新疫苗;納入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式的藥品;符合附條件批准的藥品;國家藥監局規定其他優先審評審批的情形,在藥品上市許可申請時,可以申請適用優先審評審批程式。

藥品生產企業應實施藥品追溯制度

市場監管總局印發《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建立並實施藥品追溯制度,按照規定賦予藥品各級銷售包裝單元追溯標識,透過資訊化手段實施藥品追溯,及時準確記錄、儲存藥品追溯資料,並向藥品追溯協同服務平臺提供追溯資訊。

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安排方式出臺

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規範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安排方式及專案管理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通知》明確,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

採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方式投資的專案,為政府投資專案,實行審批制。對企業投資專案僅採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方式支援的,仍為企業投資專案,實行核准或備案制。國家發改委在向地方下達投資計劃時,具體到專案的,應當按專案明確資金安排方式;打捆、切塊下達的,地方發展改革部門在分解投資計劃時,應當按專案明確資金安排方式。

政府採購需提前30日公開採購意向

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做好政府採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自2020年7月1日起,除採用協議供貨和定點採購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採購、由集中採購機構統一組織的批次集中採購外,各單位按專案實施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採購,均應當在中國政府採購網中央主網和本單位入口網站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公開採購意向。

採購意向公開時間原則上不得晚於採購活動開始前30日。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複製、更改和刪除農村土地承包資料

農業農村部印發《農村土地承包資料管理辦法(試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農村土地承包資料保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明確具體責任人。建立資料備份機制,結合工作實際定期對資料進行備份,防止資料損毀或丟失。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擅自複製、更改和刪除資料。縣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或農村經營管理部門)負責本級農村土地承包資料的使用管理。按照有關規定,透過資料交換介面、資料抄送等方式與相關部門和機構實現資料互通共享。承包農戶、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相關資料。

涉刑案件風險管理辦法釋出

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試行)》,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三項制度的通知》等8項檔案同時廢止。

《辦法》適用於銀行機構和保險機構、境內依法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銀保監會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案發銀行保險機構在知悉或應當知悉案件發生後,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將案件確認報告分別報送法人總部和屬地派出機構。

飼料禁止含有促生長類藥物新增劑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194號)明確,自2020年7月1日起,飼料生產企業停止生產含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新增劑(中藥類除外)的商品飼料。此前已生產的商品飼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公職人員翫忽職守將被政務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7月1日起施行。統一設定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6種政務處分。篡改、偽造本人檔案資料,翫忽職守,貽誤工作等行為都將受處分。

植樹節正式寫入法律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7月1日起施行,明確每年3月12日為植樹節。將森林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實行嚴格保護,商品林由林業經營者依法自主經營。

依法進行社群矯正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群矯正法》7月1日起施行。明確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群矯正。社群矯正物件在就業、就學和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

來源:YNTV2都市條形碼、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中國公路、浙江釋出、中國政府網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來源:雲南廣播電視臺